涑水記聞卷第十三
交趾入寇
熙寧中,朝廷遣沈起、劉彝相繼知桂州,以圖交趾。起、彝作戰船,團結峒丁以為保甲,給陣圖,使依此教戰,諸峒騷然。士人執交趾圖言攻取之策者 【 士人執交趾圖言攻取之策者 「者」字原脫,據類苑卷七三交趾入寇、長編卷二七三熙寧九年三月丁丑條注引記聞補。】 ,不可勝數。嶺南進士徐百祥屢舉不中第 【 徐百祥屢舉不中第 「百」長編作「伯」。】 ,陰遺交趾書曰:「大王先世本閩人,聞今交趾公卿貴人多閩人也。百祥才略不在人後,而不用於中國,願得佐大王下風。今中國欲大舉以滅交趾,兵法:『先人有奪人之心』,不若先舉兵入寇,百祥請為內應。」於是交趾大發兵入寇,陷欽、廉、邕三州 【 陷欽廉邕三州 「邕」原作「雍」,據類苑、長編改。】 ,百祥未得間往歸之。會石鑑與百祥有親,奏稱百祥有戰功,除侍禁,充欽廉白州巡檢 【 充欽廉白州巡檢 「白州」二字原脫,據長編補。】 。朝廷命宣徽使郭逵討交趾,交趾請降,曰:「我本不入寇,中國人呼我耳。」因以百祥書與逵,逵檄廣西轉運司按鞫,百祥逃去,自經死 【 自經死 「經」原作「縊」,據類苑、長編改。】 。 【 郭帥云】
交趾陷邕州
交趾賊熙寧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十五日連破欽、廉二州,又破邕州管下太平、永平二寨。二十七日,圍邕州。知州、皇城使蘇緘晝夜築城力戰,所殺傷蠻人甚多,城因以固。
九年正月四日,廣西鈐轄張守節等過崑崙關赴援,兵少輕進,三千餘人悉為蠻眾所掩 【 悉為蠻眾所掩 「所掩」以下至本條末及以下兩條,原脫,據李藏本補。】 ,殺傷殆盡。劉執中與廣西提刑遁回,後更無援兵。王師自京師數千里赴援,孤城抗賊,晝夜不得休息。正月二十一日,矢石且盡,城遂潰破,蘇緘猶誓士卒殊死戰,兵民死者十萬餘口,擄婦女小弱者七八萬口。二十二日,賊焚邕州城。二十三日,遂回本洞。
今王師前軍三將已達桂林,一將暫戍長沙;中軍旦夕過府,亦長沙置局;後軍三將分屯荊、鼎、澧三郡 【 分屯荊鼎澧三郡 「澧」原作「灃」,據長編卷二七二熙寧九年正月乙亥條注、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四改。】 ,一將襄州 【 一將襄州 「襄州」,長編作「辰州」。又按:自「今王師前軍」句至此句,與上下文俱不連屬,疑其上下俱有脫文。】 。
湖北飢,米斗計百五十鈔,餒死者無數。 【 任公格云】
討交趾敕榜
敕榜下交趾管內州峒官吏軍民等云:「已差吏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趙充安南道行營馬步軍都總管、經略招討使兼廣南西路安撫使 【 充安南道行營馬步軍都總管經略招討使兼廣南西路安撫使 「馬步軍」三字原脫,「略」下原衍「安撫」二字,「廣南西路」原倒作「廣西南路」,據宋大詔令集卷二三八討交趾敕諭、長編卷二七一熙寧八年十二月癸丑條刪補改正。】 ,昭宣使、嘉州防禦使、內侍押班李憲充副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忠州刺史燕達充馬步軍副都總管 【 燕達充馬步軍副都總管 「馬步軍」三字原脫,「管」原作「領」,據同上書補改。】 。順時興師 【 順時興師 「順」原作「應」,長編作「須」,今據宋大詔令集、王文公文集卷九並參長編改。】 ,水陸兼進。天示助順,已兆布新之祥;人知侮亡 【 人知侮亡 「侮」原作「悔」,據長編,宋大詔令集改。】 ,咸懷敵愾之氣。然王師所至,弗迓克奔 【 然王師所至弗迓克奔 以上九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咨爾士庶,久淪塗炭,如能諭王內附,率眾自歸,執虜獻功,拔身助順 【 拔身助順 「助」同上書作「效」。】 ,爵賞賜予 【 爵賞賜予 「爵賞賜予」同上書作「爵祿賞賜」。】 ,當倍常科;舊惡宿負,一皆原滌。乾德幼稚,政非己出 【 政非己出 「政」原作「罪」,據同上書改。】 ,造庭之日,待遇如初。朕言不渝,眾聽毋惑。比聞編戶,極困誅求,已戒使人,具宣恩旨:暴征橫賦,到即蠲除,冀我一方,永為樂土。」時交趾所破城邑,即為露布,榜之衢路 【 時交趾所破城邑即為露布榜之衢路 「所破城邑即」五字原脫,據長編補;又「榜」長編作「揭」。】 ,言:「所部之民叛如中國者 【 叛如中國者 長編作「亡叛入中國者」。】 ,官吏容受庇匿。我遣使訴於桂管,不報 【 不報 「報」原作「服」,據同上書改,下同。】 ;又遣使泛海訴於廣州,亦不報。故我帥兵追捕亡叛者 【 故我帥兵追捕亡叛者 「故我」原倒,「叛」字原脫,據長編改補。】 。而鈐轄張守節等輒相邀遮,士衛奮擊,應時授首。」又言:「桂管點閱峒兵 【 峒兵 「兵」長編、治蹟統類作「丁」。】 ,明言又見討伐 【 又見討伐 「又」同上書作「欲」。】 。」又言:「中國作青苗、助役之法,窮困生民,我今出師,欲相拯濟。」故介甫自作此榜以報覆之。 【 王正甫云】
楊畋自將擊破叛蠻
提點刑獄楊畋自將擊破叛蠻。癸酉,詔特支荊湖擊蠻諸軍錢有差,仍命中使齎詔察視,具功狀以聞。 【 具功狀以聞 「具」原作「其」,據聚珍本改。】
歐希範
慶曆四年夏四月壬辰朔,丁酉,潭州奏:「山蠻鄧和尚等寇掠衡、道、永、郴州、桂陽監。」先是,宜州奏:「本管環州蠻賊歐希範僭稱桂王 【 慶曆四年……歐希範僭稱桂王 「稱」以上四十六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補。】 ,歐正辭僭稱桂州牧,攻環州,殺官吏。」詔以虞部員外郎杜杞 【 虞部員外郎杜杞 「郎」字原脫,據長編卷一四八慶曆四年四月丁酉條補。】 ,為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充廣南西路轉運按察使兼本路安撫使 【 兼本路安撫使 「使」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委以便宜經略。
茂州蠻
茂州舊領羈縻九州,皆蠻族也。蠻自推一人為州將,治其域。州將常在茂州受處分。茂州居群蠻之中,地不過數十里,舊無城,惟植鹿角。蠻人屢以昏夜入茂州,剽掠民家六畜及人,茂州輒取貨於民家,遣州將往贖之,與之講和而誓,習以為常。茂州民甚苦之。
熙寧八年,屯田員外郎李琪知茂州,民投牒請築城,琪為奏之,乞如民所請,築城繞民居,凡八百餘步。朝廷下成都路鈐轄司,度其利害。時龍圖閣直學士蔡延慶領都鈐轄,李琪已罷去,大理寺丞范百常知茂州。延慶下百常檢度,百常言其利,朝廷遂令築之。既而,蠻酋緬訴於百常,稱城基侵我地,乞罷築,百常不許,訴者不已,百常以梃驅出。
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始興築,城纔丈餘 【 城纔丈餘 「城」字原脫,據類苑卷七六茂州蠻補。】 ,靜州等眾蠻數百奄至其處。茂州兵纔二百人,百常帥之拒擊,殺數人,蠻乃退,百常帥遷民入牙城。明日,蠻數千人,四面大至,悉焚鹿角及民廬舍,引梯衝攻牙城,矢石雨下,百常率眾乘城拒守。至二十九日,其酋長二人為櫑木所殺,蠻兵乃退。既而四月初,屢來攻城,皆不克而退。然遊騎猶繞四山,城中人不敢出。
茂州南有箕宗關路通永康軍,北有隴東路通綿州,皆為蠻所據。百常募人間道詣成都,及書木牌數百投江中,告急求援。於是蜀州駐泊都監孫青 【 蜀州駐泊都監孫青 「州」原作「川」,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改。】 ,將數千人自箕宗關入,蠻伏兵擊之,青死而士卒死傷不多 【 青死而士卒死傷不多 「士卒死傷不多」,長編卷二七四熙寧九年四月辛亥條作「士卒多死傷」,據此,「不」似當為「亦」之誤。】 。又有王供備等將數千人自隴東道入,時州蠻請降,從者殺其二子,蠻怒,密告靜州等蠻,使遮其前,而自後驅之,壅溪上流,官軍既涉而決之,殺溺殆盡。既而鈐轄司命百常與之和誓,蠻人稍定。
蔡延慶奏乞朝廷遣近上內臣共經制蠻事,朝廷命押班王中正專制蠻事。中書、密院劄子皆云「奉聖旨:講和」,而中正自云「受御前劄子,掩襲叛蠻」。其年五月,中正將兵數千自箕宗關入,經恭州、蕩州境 【 經恭州蕩州境 「蕩」宋史卷四九六茂州蠻傳作「宕」。】 ,乘其無備掩擊之,斬首數百級,擄掠畜產,焚其廬舍皆盡。既而復與之和誓。至七月,又襲擊之,又隨而與之和誓,乃還,奏云事畢。始,蔡帥恐監司不肯應給軍須,故奏乞近上內臣共事。中正受宣命,凡軍事皆與都鈐轄司商議,中正將行,奏云:「茂州去成都府遠 【 茂州去成都府遠 「府」字原脫,據類苑補。】 ,若事大小一一與鈐轄司商議,恐失事機,乞委臣專決,關鈐轄司知。」有旨依奏。中正既至,軍事進止,皆由己出 【 皆由己出 「由」原作「乙」,據同上書改。】 ,蔡不復得預聞,事既施行,但關知而已 【 但關知而已 長編卷二七五熙寧九年五月戊寅條下有「既而王中正欲自以茂州事為功」十三字。】 ,監司皆附之。遂奏:「蔡延慶區處失宜,致生邊患。又延慶既與之和誓 【 既與之和誓 「之」字原脫,據類苑補。】 ,而臣引兵入箕宗關,蠻渝約出兵拒戰。」蔡由是徙知渭州,以資政殿學士馮京代之。又奏:「范百常築城侵蠻地,生邊患。」坐奪一官、勒停。隴西土田肥美 【 隴西土田肥美 「土」字原脫,據長編卷二七八熙寧九年十月庚寅條補。】 ,靜、時等六州引生羌據其地,中正不能討,北路遂絕。
故事,與蠻為和誓者,蠻先輸貨,謂之「抵兵」,又輸求和物 【 求和物 「求」原作「永」,據學海本、聚珍本及類苑、長編卷二七九熙寧九年十一月癸酉條改。】 ,官司乃籍所掠人畜財物使歸之,不在者增其價。然後輸誓牛羊豕棘耒耜各一,乃縛劍門於誓場,酋豪皆集 【 酋豪皆集 「豪」原作「家」,據類苑及長編卷二七九改。】 ,人人引於劍門下過,刺牛羊豕血歃之 【 刺牛羊豕血歃之 「羊」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補。】 ;掘地為坎,反縛羌婢坎中,加耒耜及棘於上,人投一石擊婢,以土埋之,巫師詛云:「有違誓者,當如此婢。」及中正和誓,初不令輸「抵兵」、求和等物,亦不索其所掠;自備誓具 【 自備誓具 「具」原作「其」,類苑作「直」,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買羌婢,以氈蒙之,經宿而失;中正先自劍門過,蠻皆怨而輕之。自是剽掠不絕。 【 狄諮、范百常云】
淯井監蠻攻三江寨
慶曆四年四月丁巳,梓夔路鈐轄司奏:「瀘州淯井監蠻攻三江寨。」詔秦鳳路發兵千人擊之 【 發兵千人擊之 「發」字原脫,據長編卷一四八慶曆四年四月丁巳條、宋史卷四九六西南諸夷傳補。】 。
淯井叛蠻出降
慶曆四年七月,梓州路轉運司奏:「知瀘州、左侍禁 【 知瀘州左侍禁 「左」字原脫,據長編卷一五一慶曆四年七月戊子條補。】 、閤門祗候李康伯,令教練使史愛招諭淯井叛蠻 【 教練使史愛招諭淯井叛蠻 「愛」原作「受」,據長編卷一五一慶曆四年七月辛未條、宋史卷四九六西南諸夷傳改,下同。】 ,酋長郟敖等出降 【 酋長郟敖等出降 「敖」原作「旁攵」,「旁攵」蓋「敖」本字「」之誤,今據長編改。】 。乞旌賞及補愛殿侍,充淯井監一路巡檢,李康伯與提點刑獄。」
濃智高攻廣州
皇祐四年,儂智高世為廣源州酋長,役屬交趾,稱廣源州節度使。有金坑,交趾賦斂無厭,州人苦之。智高桀黠難制,交趾惡之,以兵掩獲其父,留交趾以為質,智高不得已,歲輸金貨甚多。久之,父死,智高怨交趾,且恐終為所滅,乃叛交趾,過江,徙居安德州,遣使詣邕州求朝命補為刺史。朝廷以智高叛交趾而來,恐疆埸生事,卻而不受。智高由是怨,數入為盜。
先是,禮賓使亓贇坐事出為洪州都指揮使 【 禮賓使亓贇坐事 「亓」原作「」,據宋史卷四九五廣源州蠻傳改。】 ,會赦,有薦其材勇,前所坐薄,可收使,詔除御前忠佐,將兵戍邕州。贇欲邀奇功,深入其境,兵敗,為智高所擒,恐智高殺之,乃紿言:「我來非戰也,朝廷遣我招安汝耳。不幸部下人不相知,誤相與鬥,遂至於此。」因諭以禍福。智高喜,以為然,遣其黨數十人隨贇至邕州,不敢復求刺史,但乞通貢朝廷。邕州言狀,朝廷以贇妄入其境,取敗,為賊所擒,又欲脫死,妄許其朝貢,為國生事,罪之,黜為全州都指揮使,智高之人皆卻還。智高大恨,且以朝廷及交趾皆不納,窮無所歸,遂謀作亂。有黃師宓者,廣州人,以販金常往來智高所,因為之畫取廣州之計,智高悅之,以為謀主。是時,武臣陳珙知邕州,智高陰結珙左右,珙不之知。
皇祐四年四月,智高悉發所部之人及老弱盡空,沿江而下,凡戰兵七千餘人。五月乙巳朔,奄至邕,珙閉城拒之,城中之人為內應,賊遂陷邕州,執珙等官吏,皆殺之。司戶參軍孔宗旦罵賊而死。智高自稱仁惠皇帝,改元啟曆,沿江東下。橫、貴、潯、龔、藤、梧、康、封、端諸州無城柵,皆望風奔潰,不二旬,至廣州。
知廣州仲簡性愚且狠 【 知廣州仲簡性愚且狠 「知廣州」三字原脫,據學海本、聚珍本補。】 ,賊未至間,僚佐請為之備,皆不聽。至遣兵出戰,賊使勇士數十人,以青黛塗面,跳躍上岸,廣州兵皆奔潰。先是,廣州地皆蜆殼,不可築城,前知州魏瓘以甓為之 【 以甓為之 「甓」原作「壁」,據類苑卷七六儂智高改。】 ,其中甚隘小 【 其中甚隘小 「甚隘小」原作「隘甚小」,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僅可容府署、倉庫而已。百姓驚走,輦金寶入城,簡閉門拒之,曰:「我城中無物,猶恐賊來,況聚金寶於中邪?」城外人皆號哭,金寶悉為賊所掠,簡遂閉門拒守。
轉運使王罕時巡按至梅州,聞之,亟還番禺。鄉村亡賴少年,乘賊勢互相剽掠 【 乘賊勢互相剽掠 「互」原作「至」,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改。】 ,州縣不能制,民遮馬自訴者甚眾。罕乃下馬,召諸老人坐而問之,曰:「汝曹嘗經此變乎?」對曰:「昔陳進之亂,民間亦如是。時有縣令,籍民間強壯者,悉令自禦鄉里,無得他適。於是鄉村下不能侵暴 【 鄉村下不能侵暴 以上七字原作「鄰村」,據類苑改。】 ,亦不能侵暴鄰村,一境獨安。」罕即遷移牒州縣,用其策,且斬為暴者數人,民間始安。罕既入城,鈐轄侍其淵等共修守備。賊掠得海船崑崙奴,使登樓車以瞰城中,又琢石令圓以為械,每發輒殺數人,晝夜攻城,五十餘日,不克而去。
時提點刑獄鮑軻欲遷其家置嶺北,至南雄州,知州責而留之。軻乃詗廣聲聞,日有所奏;罕在圍城中,無奏章。賊退,朝廷賞軻而責罕 【 朝廷賞軻而責罕 「軻」原作「汝弼」,據學海本及類苑改。】 ,罕坐左遷。
狄青大敗儂智高
五月乙巳朔,丙寅,儂智高攻廣州。壬申,詔知桂州陳曙將兵救之。初,直史館楊畋,繼業之族人也,嘗為湖南提點刑獄,討叛蠻,與士卒同甘苦,士卒愛之,時居父喪。六月乙亥,詔起畋為廣南西路體量安撫使。畋儒者,迂闊無威,諸將不服,尋罷之。
七月丙午,以余靖經制廣南東西路賊盜。壬戌,智高解廣州圍,西還攻賀州,不克。廣南東路鈐轄張忠初到官,所將皆烏合之兵,智高遇戰於白田,忠敗死。西路鈐轄蔣偕性輕率,舉措如狂人,軍於太平場,初不設備。九月戊申,智高襲擊殺之。丙寅,又敗官軍於龍岫洞。丁巳,以余靖提舉廣南東西路兵甲,尋為經略使,又命樞密直學士孫沔、入內押班石全彬與靖同討智高。西路鈐轄王正倫敗於館門驛,遂陷昭州。樞密副使狄青請自出戰擊賊,庚午,以青為宣徽使、荊湖南北路宣撫使、都大提舉經制廣南東西路盜賊事。諫官韓絳上言,狄青武人,不足專任,固請以侍從文臣為之副。上以訪執政,時龐籍獨為相,對云:「屬者王師所以屢敗,皆由大將權輕,偏裨人人自用,遇賊或進或退,力不能制故也 【 力不能制故也 「能」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八之二補。】 ;今青起於行伍,若以侍從之臣副之,彼視青如無,青之號令復不得行,是循覆車之軌也。青素名善戰,今以二府將大兵討賊,若又不勝,不惟嶺南非陛下之有,荊湖、江南皆可憂矣。禍難之興,未見其涯,不可不慎。青昔在鄜延,居臣麾下,沉勇有智略,若專以智高事委之,使青先以威齊晉,然後用之,必能辦賊,幸陛下勿以為憂也。」上曰:「善。」於是詔嶺南用兵皆受青節度 【 於是詔嶺南用兵皆受青節度 「詔」字原脫,據類苑卷七六儂智高、五朝言行錄補。】 ,處置民事 【 處置民事 「處」上原衍「并」字,據五朝言行錄刪。】 ,則與孫沔等議之。時余靖軍於賓州,聞智高將至,棄其城及芻糧 【 棄其城及芻糧 「其」字原脫,據類苑、五朝言行錄補。】 ,走保邕。丁丑,智高陷賓州,靖引兵出 【 丁丑智高陷賓州靖引兵出 長編卷一七三、宋史卷一二仁宗本紀四均作「十月丁丑」;「靖」原作「青」,「出」字原脫,據類苑、五朝言行錄改補。】 ,揚言邀賊,留監押守邕州,監押亦走。甲申,智高復入邕州。
十一月,狄青至湖南,諸道兵皆會,諸將聞宣撫使將至,爭先立功。余靖遣廣南西路鈐轄陳曙將萬人擊智高,為七寨,逗遛不進。
十二月壬申朔,智高與曙戰於金城驛,曙敗,遁歸,死者二千餘人,棄捐器械輜重甚眾。交趾王德政請出兵二萬助收智高,狄青奏:「官軍自足辦賊,無用交趾兵。」丁未,詔交趾毋出兵。青又請西邊蕃落廣銳近二千騎與俱。
五年正月,青至賓州,余靖、陳曙皆來迎謁。時饋運未至,青初令備五日糧,既又備十日糧。智高聞之,由是懈惰不為備,上元張燈高會。先是,諸將視其帥如寮寀 【 諸將視其帥如寮寀 「其」原作「元」,據類苑、五朝言行錄改。】 ,無所嚴憚,每議事,各執所見,喧爭不用其命。己酉,狄青悉集將佐於幕府,立陳曙於庭下,數其敗軍之罪,并軍校數十人皆斬之。諸將股栗,莫敢仰視。余靖起拜曰:「曙之失律,亦靖節制之罪。」青曰:「舍人文臣,軍旅之責,非所任也。」於是勒兵而進,步騎二萬人。
或說儂智高曰:「騎兵利平地,宜遣兵守崑崙關 【 宜遣兵守崑崙關 「兵」原作「人」,據同上書改。】 ,勿使度險,俟其兵疲食盡,擊之無不勝者。」智高驟勝,輕官軍,不用其言。青倍道兼行,出崑崙關,直趨其城。智高聞之,狼狽發兵出戰。戊午,相遇於歸仁鋪。青使步卒居前,匿騎兵於後。蠻使驍勇者執長槍居前,羸弱悉在其後。其前鋒孫節戰不利而死 【 其前鋒孫節不利而死 「其」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將卒畏青令嚴,力戰莫敢退者。青登高丘,執五色旗,麾騎兵為左右翼,出長槍之後,斷蠻軍為三,旋而擊之,槍立如束,蠻軍大敗 【 槍立如束蠻軍大敗 「如」原作「為」,「大」字原脫,據同上書改補。】 ,殺獲三千餘人,獲其侍郎黃師宓等。智高走還城,官軍追之,營其城下 【 官軍追之營其城下 「之」、「其」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夜,營中驚呼,蠻聞之,以為官軍且進攻,棄城走。明日,青入城,遣裨將于振追之,過田州不及而還 【 過田州不及而還 「田」原作「由」,據李藏本、學海本及五朝言行錄改。】 ,智高奔大理。捷書至,上喜,謂龐籍曰:「嶺南非卿執議之堅,不能平,今日皆卿功也。」
狄青還,上欲以為樞密使、同平章事,籍曰:「昔曹彬平江南,太祖謂之曰:『朕欲以卿為使相,然今外敵尚多,卿為使相,安肯復為朕盡死力邪?』賜錢二十萬緡而已。今青雖有功,未若彬之大,若賞以此官,則富貴極矣,異日復有寇盜,青更立功,將以何官賞之?且青起軍中,致位二府,眾論紛然,謂國朝未有此比 【 謂國朝未有此比 「謂」原作「為」,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改】 ;今幸而立功,論者方息,若又賞之太過,是復使青得罪於眾人也。臣所言非徒便於國體,亦為青謀也。昔狄青已為大將軍,封侯立功,漢武帝更封其子為侯;陛下若謂賞功未盡,宜更官其諸子。」爭之累日,上乃許之。二月癸未,加青護國軍節度使,樞密副使如故,仍遷諸子官。既而議者多謂青賞薄,石全彬復為青訟功於中書 【 訟功於中書 「書」字原脫,據類苑、五朝言行錄補。】 。五月乙巳,竟以青為樞密使。
獲儂智高母
先朝時,所司奏 【 先朝時所司奏 「奏」下原作缺十九字。】 :余安道募人能獲智高者 【 能獲智高者 類苑卷七六儂智高作「能獲儂智高者」。】 ,有孔目官楊元卿、進士石鎮等十人皆獻策請行,安道一一問之,以元卿策為善。元卿曰:「西山諸蠻,凡六十族,皆附智高,其中元卿知其一族,請往以逆順諭之,一族順從,使之轉諭他族,無不聽矣。若皆聽命,則智高將誰與處此?必成擒矣。」安道悅,使齎黃牛、鹽等往說之 【 使齎黃牛鹽等往說之 「黃牛鹽」類苑作「黃魚牛鹽」。】 。二族隨元卿出見安道,安道皆補教練使 【 皆補教練使 「教練使」原作「校綵」,據類苑改。】 ,裝飾補牒如告身狀 【 裝飾補牒如告身狀 「補」原作「譜」,據同上書改。】 ,慰勞燕犒,厚賜遣之。於是轉相說諭,稍稍請降。
先是,智高築宮於特磨寨,及敗,攜其母、弟、妻、子往居之,聞諸族俱叛,惶懼,留其母及弟智光、子繼封於特磨寨 【 子繼封於特磨寨 「子」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補。】 ,使押衙一人將兵衛之,智高自將兵五百及其妻、六子奔大理國,欲借兵以攻諸族。諸族走告石鎮兄鑑 【 諸族走告石鎮兄鑑 「兄」字原脫,據類苑補。】 ,安道使元卿等十人,發諸族揀完等六州兵襲特磨寨 【 發諸族揀完等六州兵襲特磨寨 「揀完」原作「揀兄」,據類苑改。學海本作「陳充」。「揀完」蓋為州名,然查無此州,疑有脫訛。】 ,殺押衙,獲其母、弟、子以歸。安道欲烹之,廣南西路轉運司奏:「所獲非智高母、子,蠻人妄執之以干賞耳。」於是安道奏送京師,請囚之,以俟得智高辨其虛實。詔許之。緣道皆不縻縶,供侍甚嚴。至京師,館於故府司,朝夕給飲膳,惟所欲,如奉驕子,月費錢三百餘貫,病則國醫臨視。後數月,智光狂發,毆防衛者,欲突走。伯庸上言:「智高母數病 【 智高母數病 「數」原作「致」,據類苑改。】 ,不幸死 【 不幸死 「死」字原脫,據類苑補。】 ,無以懲蠻夷;又徒費國財,養之無用,請戮之。」上怒曰:「余靖欲存此以招智高,而卿等專欲殺之邪?」自是群臣不敢言。智高母年六十餘 【 智高母年六十餘 「年」下原衍「高」字,據類苑刪。】 ,隆準方口。智光年二十八,神識不慧,智高使知所部州,不能治,黜之;其妻美色,智高奪之。繼封年十四,智高長子,智高之僭,立為太子。繼明八歲。
安道以獲智高母,召其所親黃汾於韶州,使部送至京師。汾自幕職遷大理寺丞,元卿除三班奉職,鎮除齋郎,其餘皆除齋郎、殿侍。以元卿、鎮曉蠻語,使留侍儂母 【 使留侍儂母 「使」原作「皆」,據類苑改。】 。元卿等皆憤歎曰:「昔我初獲智高母 【 昔我初獲智高母 「智高」二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聚珍本補。】 ,余侍郎謂我等勿入京師,留此待官賞耳。我等皆曰:『智高殺我等親戚近數十口,我願至京師,分此嫗一臠食之。』豈知今日朝夕事之,若孝子之養母。執政者仍戒我云:『汝勿得以私憤逼殺此嫗。』設有不幸,我等當償其死邪?」數見執政,涕泣求歸,不許。
趙師
皇祐中,儂智高自邕州乘流東下,時承平歲久,緣江諸州城柵隳弊,又無兵甲,長吏以下皆望風逃潰。贊善大夫、知康州趙師道謂僚屬曰 【 趙師道謂僚屬曰 「師道」長編卷一七三皇祐四年九月己未條、宋史卷四四六趙師旦傳作「師旦」。】 :「賊鋒甚盛,吾州眾寡不敵,必不能拒賊。然吾與兵馬監押為國家守城,賊至死之,職也。諸君先賊未至,宜與家屬避之山中。」師道亦置其家屬山中,師道妻方產,棄子於草間而去。師道在城上,妻遣奴與師道相聞,師道怒曰:「吾已與汝為死訣,尚寄聲何為!」引弓射奴 【 引弓射奴 「弓」原作「手」,據李藏本、學海本、聚珍本改。】 ,殺之。時賊已在近,師道與監押閉門守城,賊攻陷之,師道坐正廳事,射殺賊數人,然後死。賊以城人拒己,悉焚其官府民舍,殘滅之。進至於封州,太子中舍、知封州曹覲微服懷州印匿於民間,賊搜得之,延坐與食,謂曰:「爾能事我,我以爾為龍圖閣學士。」覲罵曰:「死蠻!汝安知龍圖閣學士為何物,乃欲汙我?」賊怒,斬之。及事平,朝廷贈覲諫議大夫,師道太常少卿 【 朝廷贈覲諫議大夫師道太常少卿 長編、宋史曹覲傳、趙師旦傳均作覲「贈太常少卿」,師旦「贈光祿少卿」。】 ,妻子皆受官邑,賜賚甚厚。棄城者皆除名編管。 【 云】%前廣州通判康
仲簡落職知筠州
儂智高將至廣州,天章閣待制、知廣州仲簡尚未之信,殊不設備,榜於衢路,令民敢有相扇動欲逃竄者斬。及賊至,簡閉子城拒守。郊野之民欲入城者,閉門不納,悉為賊所殺掠。簡陰具舟,欲與家屬逃去,僚屬以為不可。會轉運使王罕巡行他州,聞賊至,亟還入廣州城,悉力拒守,幾陷者數四,僅而得完。提點刑獄鮑軻止於南雄州,詗賊動靜,相繼以聞。及賊退,朝廷責罕奏章稀少,黜監信州稅,仲簡落職知筠州,以鮑軻為勤職,欲以為本路轉運使,臺諫有言而止。
儂智高斬蔣偕
蔣偕將千餘人,晝夜兼行,追儂智高至黃富場。蠻人詗知官軍飢疲 【 詗知官軍飢疲 「詗」原作「伺」,據李藏本、學海本、聚珍本改。】 ,夜以酒設寨飲之 【 以酒設寨飲之 「酒設」原作「偕傳」,據同上書改。】 ,即帳中斬偕首 【 即帳中 「帳」原作「將」,據同上書改。】 ,因縱擊其跡,大破之,梟偕及偏裨首於戰處而去。 【 李章云】
黃固救廣州
儂智高圍廣州既久,城中窘急,而賊亦疲乏,又不習水戰,常懼海賊來抄其寶貨。東莞縣主簿兼令黃固素為吏民所愛信,偵知賊情,乃募海上無賴少年,得數千人,船百餘艘,泝流而下,夜趨廣州城,鼓譟而進,賊大驚,即時遁去。廣州命固率所募之眾泝流追之,而賊棄船自他路去,追之不及。會通判孟造素不悅固,乃按固所率舟中之民私載鹽於上流販賣,及縣中官錢有出入不明者,攝固下獄治之,誣以贓罪,固竟坐停任。既而上官數為辨雪,治平中乃得廣州幕職。 【 蔡子直云】
石鑑說降邕州諸蠻
石鑑,邕州人,嘗舉進士,不中第。儂智高陷邕州,鑑親屬多為賊所殺,鑑逃奔桂州。智高攻廣州不下,還據邕州。秘書監余靖受朝命討賊,鑑以書干靖,言:「邕州三十六洞蠻,素受朝廷官爵恩澤,必不附智高。曏者從智高東下,皆廣源州蠻及中國亡命者,不過數千人,其餘皆驅掠二廣之民也。今智高據邕州 【 今智高據邕州 「據」字原脫,據學海本、聚珍本補。】 ,財力富強,必誘脅諸蠻,再圖進取,若使智高盡得三十六洞之兵,其為中國患未可量也。鑑素知諸洞山川人情,請以朝廷威德說諭諸蠻酋長,使之不附智高,智高孤立,不足破矣。」靖乃假鑑昭州軍事推官,間道說諸洞酋長,皆聽命。
惟結洞酋長黃守陵最強,智高深與相結。洞中有良田甚廣,饒粳糯及魚,四面阻絕,惟一道可入。智高遺守陵書曰:「吾曏者長驅至廣州,所向皆捷,所以復還邕州者,欲撫存汝諸洞耳。中國名將如張忠、蔣偕輩,皆望風授首,步兵易與,不足憂,所未知者騎兵耳。今聞狄青以騎兵來,吾當試與之戰,若其克捷,吾當長驅以取荊湖、江南,以邕州授汝;不捷,則吾寓汝洞中,休息士卒,從特磨洞借馬,教習騎戰,俟其可用,更圖後舉,必無敵矣。」并厚以金珠遺守陵。守陵喜,運糯米以餉智高。鑑使人說守陵曰:「智高乘州縣無備,橫行嶺南,今力盡勢窮,復還邕州,朝廷興大兵以討之,敗在朝夕。汝世受國恩,何為無事隨之以取族滅?且智高父存勖,本居廣源州 【 廣源州 「廣源」二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卷七七儂智高改。】 ,弟存祿為武勤州刺史 【 武勤州刺史 「勤」聚珍本及類苑作「勒」。】 ,存勖襲殺存祿而奪其地;又以女嫁廣源州刺史,因省其女,遂引兵襲殺刺史及其婿而奪其地,此皆汝耳目親見也。智高父子貪詐無恩,譬如虎狼,不可親也。今汝乃欲延之洞中,吾見汝且為虜矣,不可不為之備。」守陵由是狐疑,稍拒智高。智高怒,遣兵襲之,守陵先為之備,逆戰,大破之。會智高亦為狄青所敗,遂不敢入結洞而逃奔特磨。
特磨西接大理 【 特磨西接大理 「特磨」二字諸本皆無,今據文意補。】 ,地多善馬,智高悉以所得二廣金帛子女遺特磨布儂夏誠,又以其母妻夏誠弟夏卿相結納,夏誠許以兵馬借之。智高留其母及一弟一子并其將於夏誠所居之東十五里絲葦寨,而身詣大理,欲借兵共寇西川,使其母以特磨之兵自邕州寇廣南。鑑請詣特磨寨說夏誠,使圖智高。智高以兵守三絃水,鑑幾為所獲,不得進而還。鑑言於靖曰:「特磨距邕州四十日程,智高恃其險遠,必不設備。鑑請不用中國尺兵斗糧,募諸洞丁壯往襲之,仍以重賂說特磨,使為內應,取之必矣。」靖許之,仍許蕭繼將大兵為鑑後,繼常與鑑相距十程。鑑募洞丁,得五六千人,率之以進 【 率之以進 「進」上原衍「前」字,據類苑刪。】 。
儂智高父子
前知邕州蕭注曰 【 前知邕州蕭注曰 「前」字原脫,據類苑卷七七儂智高補。】 :廣源州本屬田州,儂智高父本山獠,襲殺廣源州酋豪而據之。田州酋長請往擊之,知邕州者恐其生事,禁不許。廣源州地產金,一兩直一縑,智高父由是富強,招誘中國及諸洞民,其徒甚盛。交趾惡之,遣兵襲虜之。智高時年十四,與其母逃竄得免,收其餘眾,臣事交趾。既長,因朝於交趾,陰結李德政左右,欲奪其國,事覺,逃歸,因求內附。朝廷恐失交趾之心,不納。智高謂其徒曰:「今吾既得罪於交趾,中國又不我納,無所自容,止有反耳。」乃自左江轉掠諸洞,徙居右江文村,陰察官軍形勢,與邕州姦人相結,使為內應。在文村五年,遂襲邕州,陷之。
侍其淵諭叛卒
儂智高圍廣州,轉運使王罕嬰城拒守,都監侍其淵晝夜未嘗眠。久之,將士疲極。有裨將誘士卒下城,欲與之開門降賊,淵適遇之,諭士卒曰:「汝曹降賊,必驅汝為奴僕,負擔歸其巢穴,朝廷又誅汝曹父母妻子;不若併力完城,豈唯保汝家,亦將有功受賞矣。」士卒乃復還,登城。罕夜寢於城上,淵忽來,徐撼而覺之,曰:「公勿驚,公隨身有弓弩手否?」罕曰:「有。」乃與罕帥弩手二十餘人,銜枚至一處,俯見賊已踰壕,蟻附登城,將及堞矣。城上人皆不覺,淵指示弩手使射之,賊乃走出壕外。及賊退,淵終不言裨將謀叛之事。熙寧中致仕,介甫知其為人,特除一子官,給全俸。淵年八十餘,氣志安壯。范堯夫以為陰德之報云。 【 以為陰德之報云 「德」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卷五五侍其淵補。】 【 堯夫云】
曾鞏草韓維告詞
元豐五年,韓持國知潁昌府,官滿,有旨許令再任,中書舍人曾鞏草告詞,稱其「純明直亮」。既進呈,上批其後曰:「按維天資忿戾,素無事國之意。朋俗罔上,老不革心。朕以東宮之舊,姑委便郡,非所望於承流宣化者也。而曾鞏草詞乖僻,可贖銅十斤,別草詞以進。」
瀘州蠻乞第犯邊
元豐三年,瀘州蠻乞第犯邊 【 瀘州蠻乞第犯邊 「乞第」,類苑卷七六瀘州蠻、長編卷三0四元豐三年五月甲申條、宋史卷四九六瀘州蠻傳作「乞弟」,下同。】 ,詔四方館使韓存寶將兵討之。乞第所居曰歸來州,距瀘州東南七百里。十月,存寶出兵,值久雨,十餘日 【 十餘日 「十」上原衍「四」字,據類苑及長編卷三一一元豐四年正月辛卯條刪。】 ,出寨纔六十餘里,留屯不進,遣人招諭。乞第有文書服罪請降,軍中食盡,存寶引還。自發瀘州至還,凡六十餘日。朝廷責其不待詔擅引兵還,命知雜御史何正臣就按斬之。更命林廣將存寶部兵及環慶兵、黔南兵合四萬人,以四年十二月再出擊之。離瀘州四百餘里即是深篟 【 即是深篟 「篟」原作「蒨」,據類苑改,下同。】 , 【 七薦切,竹茂也,俗讀若女音。】 皆高阪險絕,竹木茂密,華人不能入,蠻所恃以自存者也。蠻逆戰於篟外,廣擊敗之,蠻走,廣伐木開道,引兵踵之。又二百餘里,至歸來州,乞第逆戰,又敗,乃帥其眾竄匿。
五年正月己丑,廣入歸來州,唯茅屋數十間,分兵搜捕山篟,皆無所獲。所齎食盡,得蠻所儲粟千餘斛,數日亦盡,饋運不繼。先是,有實封詔書在走馬承受所,題云:「至歸來州乃開。」至是,開之,詔云:「若至歸來 【 若至歸來 類苑「歸來」下有「州」字。】 ,討捕乞第,必不可獲,聽引兵還。」是役也,頗得黔南兵,皆土丁,遇出征,日給米二升,餘無廩給。諸州民夫負糧者,既輸糧,官不復給食,以是多餒死不還,有名籍可知者四萬人,其家人輔行及送資裝者不預焉。軍士屯瀘州歲餘,罹瘴疫物故者六七千人,所費約緡錢百餘萬。
文彥博對至和繼嗣事
元豐中,文潞公自北都召對,上問以至和繼嗣事,潞公對曰 【 潞公對曰 類苑卷一五文潞公、三朝言行錄卷三之一作「公對曰」。】 :「臣等備位兩府,當此之際,議繼嗣乃職分耳。然亦幸值時無李輔國、王守澄之徒用事於中,故臣等得效其忠懇耳 【 忠懇耳 「懇」原作「懃」,據類苑、三朝言行錄及長編卷三0九元豐三年閏九月乙卯條改。】 。」上憮然有間而善之。仁宗宦官雖有蒙寵信甚者 【 雖有蒙寵信甚者 「甚」,學海本作「任」。】 ,臺諫言其罪,輒斥之,不庇也。由是不能弄權。
涑水記聞卷第十四
桑湜遷官不受
熙寧中,王韶開熙河,諸將皆以功遷官,皇城使、知原州桑湜獨辭不受,曰:「羌虜畏國威靈,不戰而降,臣何功而遷官?」執政曰:「眾人皆受,獨君不受,何也?」對曰:「眾人皆受 【 眾人皆受 「受」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卷一三桑湜補。】 ,必有功也;湜自知無功,故不受。」竟辭之。時人重其知恥。
孔(日為)射虎
孔(日為) 【 于鬼切,】 魯山處士旼之弟也。為順陽令,有虎來至城南,(日為)率吏卒往逐之,(日為)最居其前。虎據山大吼,吏卒皆失弓槍偃仆,虎來搏(日為),有小吏執硯,趨當其前 【 趨當其前 「趨」原作「遂」,據學海本及類苑卷六二孔(日為)射虎改。】 ,虎銜以去。(日為)取獵戶毒矢,挺身逐之,左右諫不可,(日為)曰:「彼代我死,我何忍不救之?」逐虎入山十餘里,竟射中虎,奪小吏而還,小吏亦不死。
汪輔之復分司
汪輔之為河北監司,坐輕躁得罪 【 汪輔之為河北監司坐輕躁得罪 「監司坐」三字原作「以」,據長編卷三三一元豐五年十一月癸巳條注引記聞改。】 ,勒令分司,久之,除知虔州。到官日,上表云:「清時有味,白首無成。」又云:「插筆有風,空囹無日。」或解之曰:「杜牧詩云:『清時有味是無能,閑愛孤雲靜愛僧。欲把一麾江海去,樂遊原上望昭陵。』屬意怨望。」有旨,復令分司。
西夏南都統致書宋環慶安撫經略使
永樂既失守 【 永樂既失守 「樂」原作「洛」,據長編卷三三一元豐五年十一月末、宋史卷一六神宗本紀三改,下同。】 ,夏國以書繫矢,射於環慶境上,經略使盧秉棄之。虜乃更遣所得俘囚,齎書移牒以遺秉,秉不敢不以聞。其詞曰:
十一月八日,夏國南都統星昴嵬名濟乃謹裁書致於安撫經略麾下:
伏審統戎方面,久嚮英風,應慎撫綏,以副傾注。昨於兵役之際,提戈相軋,今以書問贄信,非變化曲折之不同,蓋各忠於所事,不得不如此耳。
夫中國者,禮義之所從出,必動止猷為,不失其正。苟聽誣受間,肆詐窮兵,侵人之土疆,殘人之黎庶,是乖中國之體,豈不為夷狄之羞哉!
昨朝廷暴驅甲兵,大行侵討,蓋天子與邊臣之議,謂夏國方守先誓,宜出不虞 【 宜出不虞 「出」字原脫,據學海本及長編補。】 ,五路進兵,一舉可定,遂有去年靈州之役、今秋永樂之戰。較其勝負,與夫前日之議為何如哉 【 與夫前日之議為何如哉 「夫」字原脫,據長編補。】 ?且中國祖宗之世,於夏國非不經營之。五路窮討之策既嘗施之矣,諸邊肆撓之謀亦嘗用之矣,知僥倖之無成,故終歸樂天事小之道 【 故終歸樂天事小之道 「小」原作「人」,據長編改。】 。兼夏國提封一萬里,帶甲數十萬,西連于闐,作我歡鄰,北有大燕,為我強援。今與中國乘隙伺便,角力競鬥,雖十年豈得休息哉?即念天民無辜,被茲塗炭之苦,孟子所謂未有好殺能得志於天下也。蓋夏國主上自朝廷見伐之後,夙宵興念,謂自祖先之世,於今八十餘年,臣事中朝,恩禮無所虧,貢聘無所怠,何期天子一朝見怒,舉兵來伐?令膏血生民,勦戮師旅,傷和氣,致凶年,覆亡之由,發不旋踵,朝廷豈不恤哉?蓋邊臣幸功,上聽致惑,使祖宗之盟既沮,君臣之分不交。載省厥由,悵然何已。濟乃遂探主意,得移音翰 【 得移音翰 「音翰」原作「旨諭」,據長編改。】 。
伏惟經略以長才結上知,以沉謀幹西事,故生民之利病,宗社之安危,皆得別白而言之。至於魯國之憂不在顓臾,而隋室之變生於玄感,此皆明智已得於胸中,不待言而後諭也。方今解天下之倒懸,必假英才鉅德,經略何不進讜言、排邪議,使朝廷與夏國歡和如初,生民重睹太平,寧有意也?倘如此,則非唯敝國蒙幸,實天下之大惠也。意鯁詞直,塵瀆安撫經略麾下。
王中正攻西夏
元豐四年秋,朝廷大舉討夏國,命內臣李憲措置秦鳳熙河,節制環慶涇原,照應河東鄜延路軍馬,昭宣使、眉州防禦使王中正措置河東路,節制鄜延,照應環慶等路軍馬。九月丙午,中正將河東兵六萬、民夫荷糧者亦六萬餘人發麟州,纔數里,至白草平,即奏已入虜境。留屯九日不進,遣士卒往來就芻糧於麟州。十月乙卯,始自白草平引兵西行三十里,至鵝枝谷止。丙辰,至四皓峰。丁巳,以陰霧復留一日,是日行不過四十餘里。丙寅,渡無定河,循水而行,地多濕沙 【 地多濕沙 「沙」字原脫,據長編卷三一八元豐四年十月丙寅條、太平治蹟統類卷一五補。】 ,人畜往往陷不得出。晚至橫山下神堆驛 【 晚至橫山下神堆驛 「堆驛」原作「惟澤」,據長編改。】 ,遇鄜延副使、都總管种諤,兩營相距數里。
先是,諤上言,乞不受王中正節制,會諤有破米脂城功,天子許之。明日詔書至,諤不復見中正,引兵先趣夏州。時河東夫聞鄜延夫言 【 時河東夫聞鄜延夫言 「聞」原作「見」,據長編改。】 ,此去綏德城甚近,兩日中亡歸者二千餘人,河東轉運判官莊公岳等斬之不能禁。
初,王中正在河東,奴視轉運使,又奏提舉常平倉趙成管勾隨軍錢糧草 【 提舉常平倉趙成管勾隨軍錢糧草 「成」長編作「咸」。】 。凡有所需索,不行文書,但遣人口傳指揮,轉運使惕息不敢違 【 轉運使惕息不敢違 「惕」原作「楊」,據長編卷三一九元豐四年十一月甲申條改。】 。公岳等以口語無所憑,從容白中正云:「太尉所指揮事多,恐將命者有所忘誤 【 有所忘誤 「所」字原脫,據李藏本、聚珍本及長編補。】 ,乞記之於紙筆。」自後,始以片紙書之。公岳等白中正軍出境應備幾日糧,中正以為鄜延受我節制,前與鄜延軍遇,彼糧皆我有也,乃書片紙云:「止可備半月糧。」公岳等恐中道乏絕,陰更備八日糗糒。及种諤既得詔不受中正節制,委中正去,鄜延糧不可復得,人馬漸乏食,乃遣官屬引民夫千餘人索胡人所窖穀糜,發之,得千餘石。
庚午,至夏州,時夏州已降种諤。中正軍於城東,城中居民數十家。時朝旨禁入賊境抄掠,賊亦棄城邑皆走河北,士卒無所得,皆憤悒思戰。諸將皆言於中正曰:「鄜延軍先行,所獲功甚多;我軍出境近二旬,所獲纔三十餘級,何以復命於天子?且食盡矣,請襲取宥州,聊可藉口。」中正從之。癸酉,至宥州,城中有民五百餘家,遂屠之,斬首百餘級,降者十餘人,獲牛馬百六十,羊千九百,軍於城東二日,殺所得馬牛羊以充食 【 殺所得馬牛羊以充食 「所」字原脫,據長編卷三一八、治蹟統類補。】 。甲戌,畿內將官張真、知府州折克行引兵二千餘人發糜窖,遇虜千餘人,與戰,敗之,斬首九百餘級。丙子,至牛心亭,食盡。丁丑,至柰王井,遇鄜延掌機宜景思誼 【 景思誼 「誼」原作「義」,據長編、治蹟統類、宋史卷四五二景思忠傳改。】 ,得其糧,遂引兵趣保安軍順寧寨。己卯,王中正軍於歸娘嶺下,不敢入寨,遣官屬請糧於順寧 【 遣官屬請糧於順寧 「請」字原脫,據學海本補,而長編作「運」;「順」原作「福」,據學海本及上文改。】 ,兵夫凍餒,僵仆於道,未死,眾已剮其肉食之。
十一月丙戌,得朝旨班師,乃歸延州。計士卒死亡者近二萬人;民夫逃歸者太半 【 民夫逃歸者太半 「民」字原脫,據長編卷三一九元豐四年十一月丙戌條補。】 ,死者近三千人,隨軍入寨者萬一千餘人;馬二千餘匹,死者幾半;驢三千餘頭,無還者。
王中正軍乏糧
初,上令王中正、种諤皆趨靈州、興州。中正不習軍事,自入虜境 【 自入虜境 「自」字原脫,據長編卷三一九元豐四年十一月甲申條補。】 ,望空而行,無鄉導斥候。性畏怯,所至逗留;恐虜知其營柵之處,每夜二更輒令軍士滅私火 【 滅私火 「私」原作「松」,據李藏本、學海本、聚珍本改。】 ,後軍飯尚未熟,士卒食之多病;又禁軍中驢鳴。及食盡,士卒憤怨,流言當先殺王昭宣及莊、趙二漕乃潰歸 【 乃潰歸 「乃潰」二字原脫,據長編及治蹟統類卷一五補。】 中揚言:「必竭力前進,死而後已。」陰令走馬承受金安石奏 【 陰令走馬承受金安石奏 「金安石」長編作「全安石」。】#。中正頗聞之,乃於 :「轉運司糧運不繼,故不能進軍。今且於順寧寨境上就食。」莊公岳亦奏:「本期得鄜延糧,因朝廷罷中正節制,故糧乏。」上怒,命械繫公岳等於隰州獄,治其罪。公岳等急,乃奏:「臣等在麟府,本具四十日糧,王中正令臣等止備半月糧,片紙為驗。臣等又陰備八日糗糒 【 臣等又陰備八日糗糒 「又」字原脫,據長編卷三一七元豐四年十月乙丑條注引記聞補。】 。今出塞二十餘日始至宥州 【 今出塞二十餘日始至宥州 「塞」原作「寨」,據長編及治蹟統類改。】 ,糧不得不乏。」上乃命脫械出外答款。中正恐公岳復有所言,甚懼。及還朝,過隰州 【 過隰州 「州」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謂公岳等曰:「二君勿憂,保無它。」既而公岳等各降一官,職事皆如故。
欲運糧餉王中正軍
初,河東發民夫十一萬,中正減糧數,止用六萬餘人 【 止用六萬餘人 「用」原作「有」,據長編卷三一九元豐四年十一月乙酉改。】 ,餘皆令待命於保德軍。既而朝旨令餘夫運糧自麟州出,踵中正軍後 【 踵中正軍後 「後」字原脫,據長編補。】 ,凡四萬餘人,遣晉州將官訾虎將兵八千護送之。虎等奏:「兵少夫多,不足護送,乞益兵出塞。及不知道所從出,又不知中正何所之。」有詔召夫還 【 有詔召夫還 「召」字原脫,據長編補。】 ,更令自隰州趣延州餉中正軍 【 更令自隰州趣延州餉中正軍 「自」、「軍」二字原脫,據長編補。】 。會天章閣待制趙禼領河東轉運使 【 趙禼領河東轉運使 「河」原作「江」,據長編及治蹟統類卷一五改。】 ,奏:「冬氣已深,水凍草枯,饋運難通。」乃罷之。
王中正召河東分屯兵
王中正既還延州,分所部兵屯河東諸州。山東兵往往百十為群,擅自潰歸,朝廷命所在招撫,給券遣歸本營;土兵亦有擅去者。會高遵裕靈州失利,詔中正自延州引所部兵救之,中正移書召河東分屯兵。知石州趙宗本將州兵屯隰州,士卒不肯行,集庭下喧譁呼萬歲,宗本父子閉門相保。又有山東將官王從丕部兵不肯發,從丕曉諭數日乃行。會遵裕已至慶州,詔中正引還,宗本、從丕各降二官,士卒不問。
王中正輕視轉運使
王中正在河東,令轉運司勾押吏與陳安石同坐計度軍糧,吏曰:「都運在此,不敢坐。」中正叱曰:「此中何論都運?若事辦 【 若事辦 「若」原作「司」,據長編卷三一七元豐四年十月乙丑條改。】 ,奏汝班行;不辦,有劍耳。」
李憲建議再舉取靈武
高遵裕既敗歸,元豐五年,李憲請發兵自涇原築寨稍前,直抵靈州攻之,可以必取。詔從之。先是,朝廷知陝西困於夫役,下詔諭民,更不調夫。至是,李憲牒都轉運司,復調夫饋糧,以和雇為名,官日給錢二百,仍使人逼之,云「受密詔:若乏軍興 【 若乏軍興 原作「若軍乏糧」,據三朝言行錄卷八之一改。】 ,斬都運使以下。」民間騷然,出錢百緡不能雇一夫,相聚立柵於山澤,不受調,吏往輒毆之。解州枷知縣以督之,不能集 【 解州枷知縣以督之不能集 「集」原作「進」,據長編卷三二七元豐五年六月乙卯條、永樂大典卷八0八九及三朝言行錄改。】 ;知州、通判自詣縣督之,亦不能集 【 知州通判自詣縣督之亦不能集 以上十三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命巡檢、縣尉逼之,則執梃欲鬥,州縣無如之何。士卒前出塞 【 前出塞 原作「出前寨」,據三朝言行錄及永樂大典改。】 ,凍餒死者什五六,存者皆憚行,無鬥志。倉庫蓄積皆竭 【 倉庫蓄積皆竭 「庫」原作「卒」,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三朝言行錄改。】 。群臣莫敢言,獨西京留守文潞公上言:「師不可再舉。」天子遜辭謝之。樞密副使呂晦叔亦言其不可,上不懌,晦叔因請解機務,即除知定州。會內侍押班李舜舉自涇原來,為上泣言:「必若出師,關中必亂。」上始信之,召晦叔慰勞之。舜舉退,詣執政王禹玉,禹玉迎見,以好言悅之,曰:「朝廷以邊事屬押班及李留後,無西顧之憂矣。」舜舉曰:「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相公當國,而以邊事屬二內臣可乎 【 而以邊事屬二內臣可乎 「以」字原脫,據長編、三朝言行錄補。】 ?內臣正宜供禁庭灑掃之職耳,豈可當將帥之任邪?」聞者代禹玉發噱。
徐禧等築永樂城
六月,詔罷涇原之役,更命鄜延修六寨以包橫山之地,遣舜舉與承議郎、直龍圖閣徐禧往視之,乃命禧節制軍事。
八月,禧、舜舉與鄜延經略使沈括、轉運使李稷將步騎四萬及諸路役兵,始修永樂 【 始修永樂 「樂」原作「洛」,據長編卷三二九元豐五年九月甲申條及太平治蹟統類卷一五、宋史卷四六七李舜舉傳改,下同。】 ,與米脂、綏德皆在無定川中。永樂北倚山,南臨無定河,三面皆絕崖,地誠險要,虜騎數來爭之,皆敗去。先是,夏虜發國人,十丁取九以為兵,近二十萬人 【 近二十萬人 「二」,長編、治蹟統類作「三」。】 ,齎百日糧屯於涇原之北,俟官軍出塞而擊之。既聞城永樂,即引兵趣鄜延。邊人來告者前後十數,禧等皆不之信,且曰:「虜若大來,是吾立功遷官之秋也。」上賜禧等黃旗,曰:「將士立功,受賞當倍於米脂。」禧等恐沈括分其功,乃曰:「城略已就矣,當與存中歸延安 【 當與存中歸延安 「當」字原脫,據長編補。】 。」
九月乙酉,留李稷及步兵三萬餘人於永樂,括、禧、舜舉以八千人還米脂。是日,永樂遣人走告虜騎且至。丙戌,括留屯米脂,禧、舜舉復如永樂 【 括留屯米脂禧舜舉復如永樂 「禧」字原錯置「括」字之上,今據長編九月丙戌條、治蹟統類及宋史卷三三四徐禧傳改。】 。丁亥,虜騎至城下,禧命鄜延總管曲珍領城中兵陣於崖下水際,禧、舜舉、稷植黃旗坐於城上臨視之。虜自未明引騎過陣前,至食時未絕。裨將高永能曰:「吾眾寡不敵,宜及其未成陣衝擊之,庶幾可破。」不從。虜與官軍夾水而陣,前後無際,將士皆有懼色。曲珍白禧 【 曲珍白禧 「白」原作「曰」,據李藏本、治蹟統類及宋史徐禧傳改。】 :「今眾心已搖,不可復戰,戰必敗,請收兵入城。」禧曰:「君為大將,奈何遇敵不戰,先自退邪?」俄而,虜鳴笳於陣 【 虜鳴笳於陣 「笳」原作「笛」,據治蹟統類改。】 ,虜騎爭渡水犯官軍。先是,選軍中勇士良馬,謂之「選鋒」,使居陣前。戰未幾,選鋒先敗,退走,蹂踐後陣。虜騎乘之,官軍大潰,偏裨死者數人,士卒死及棄甲南走者幾半,曲珍與殘兵萬餘人入城,崖峻逕狹,騎兵棄馬緣崖而上,喪馬八千餘匹,虜遂圍之。時樓堞皆未備,水寨為虜所據,城中乏水,至絞馬糞、食死人腦。被圍累日,曲珍度城必不能守,白禧:「請帥眾突圍南走,猶愈於坐而待死。」禧怒曰:「君已敗軍,又欲棄城邪?」戊戌,夜大雨,城遂陷,珍帥眾數百人踰城走免,禧、舜舉、稷皆沒,命官死者三百餘人,士卒得免者十無一二。沈括聞曲珍敗,永樂被圍,退保綏德,遂歸延州。時有詔令李憲將環慶兵數萬救永樂,比至延州,永樂已陷矣。
徐禧乘勢使氣
徐禧在鄜延,乘勢使氣,常言:「用此精兵,破彼羸虜,左縈右拂,直前刺之,一步可取三級。」諸將有獻策者,禧輒大笑曰:「妄語可斬。」虜陣未成,高永能請擊之,禧曰:「王者之師,豈可以狙詐取勝邪?」由是遂敗。
任增米價
趙閱道抃熙寧中以資政殿大學士知越州,兩浙旱蝗,米價踊貴,餓死者十五六。諸州皆牓衢路,立賞禁人增米價,閱道獨牓衢路,令有米者任增價糶之。於是,諸州米商輻湊詣越 【 諸州米商輻湊詣越 「詣越」二字原脫,據長編卷二八二熙寧十年五月癸亥條、三朝言行錄卷五之二及事類備要卷二0通商販米補。】 ,米價更賤,民無餓死者。閱道治民,所至有聲,在成都、杭、越尤著。 【 張濟云】
趙抃為人清素
趙閱道為人清素,好養生,知成都,獨與一道人及大龜偕行。後知成都,并二侍者無矣。 【 蜀人云】
不敢以私害公
至和中,范景仁為諫官,趙閱道為御史,以論陳恭公事有隙。熙寧中,介甫執政,恨景仁,數訐之於上,且曰:「陛下問趙抃,即知其為人。」他日,上以問閱道,對曰:「忠臣。」上曰:「卿何以知其忠?」對曰:「嘉祐初,仁宗違豫 【 仁宗違豫 「違」原作「不」,據類苑卷一七趙閱道、三朝言行錄卷五之二改。】 ,鎮首請立皇嗣以安社稷,豈非忠乎?」既退,介甫謂閱道曰:「公不與景仁有隙乎?」閱道曰:「不敢以私害公。」 【 景仁云】
劉攽論曾布呂嘉問
曾布為三司使,與呂嘉問爭市易事,介甫主嘉問,布坐左遷。詔命始出,朝士多未知之。布字子宣,嘉問字望之。或問劉貢父,曰:「曾子避席。」又問:「望之何如?」曰:「望之儼然。」介甫聞之,不喜,由是出貢父知曹州。 【 公佐云】
呂公著在樞府
馮當世、孫和甫、呂晦叔、薛師正同在樞府 【 馮當世孫和甫呂晦叔薛師正同在樞府 「孫和甫」原作「孫和叔」,據類苑卷一七呂晦叔改;「樞」下原衍「密」字,據類苑及長編卷三0八元豐三年九月丁亥條刪。】 ,三人屢於上前爭論,晦叔獨默不言。既而上顧問之,晦叔方為之開析可否,語簡而當,上常納之,三人亦不能違也。出則未嘗語人。外皆譏晦叔循默 【 外皆譏晦叔循默 「外」字原脫,據長編補。】 ,不副眾望,晦叔亦不辨也,而同僚或為辨之。 【 伯淳云】
呂公著對役法
上好與兩府議論天下事,嘗謂晦叔曰:「民間不知有役矣。」對曰:「然。上戶昔以役多破家,今則飽食安居,誠幸矣;下戶昔無役,今率錢,則苦矣。」上曰:「然則法亦當更矣。」 【 伯淳云】
呂公著薛向相佐佑
晦叔與師正並命入樞府,師正事晦叔甚恭,久之,晦叔亦稍親之,議事頗相佐佑。閤門副使韓存寶將陝西兵討戎瀘蠻,拔數柵,斬首數百級。上欲優進官秩,以勸立功者,師正曰:「戎瀘本無事,今優賞存寶,後有立功大於此者,何以加之?」晦叔曰:「薛向言是也。」乃除四方館使。 【 伯淳云】
王居卿改市易法
市易司法 【 市易司法 長編卷二九六元豐二年正月己卯條、治蹟統類卷二二熙寧元祐議論市易「司」作「舊」。】 ,聽人賒貸縣官貨財,以田宅或金帛為抵當,無抵當者 【 無抵當者 以上四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三人相保則給之,皆出息十分之二,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錢百分之二 【 息外每月更加罰錢百分之二 「更」字原脫,據類苑卷二三王居卿及同上書補。】 。貪人及無賴子弟,多取官貸,不能償,積息、罰愈滋,囚繫督責,徒存虛數,實不可得。刑部郎中王居卿初提舉市易司,奏以田宅金帛抵當者,減其息;無抵當徒相保者 【 無抵當徒相保者 「無」字原脫,據長編、治蹟統類補。】 ,不復給。自元豐二年正月七日以前,本息之外,所負罰錢悉蠲之,凡數十萬緡;負本息者,延期半年。眾議頗以為愜。 【 楊作云】
李南公斷獄督稅
李南公知長沙縣,有鬥者,甲強乙弱,各有青赤,南公召使前,自以指捏之,曰 【 自以指捏之曰 「曰」字原脫,據類苑卷二三李南公補。】 :「乙真甲偽也。」詰之,果服。蓋南方有櫸柳 【 蓋南方有櫸柳 「南」字原脫,據類苑補。】 ,以葉塗膚,則青赤如毆傷者;剝其皮,橫置膚上,以火熨之,則如掊傷者 【 則如掊傷者 「掊」原作「棓」,據類苑改。】 ,水洗不落。南公曰:「毆傷者血聚而內硬 【 血聚而內硬 「內硬」原作「閌硬」,據類苑改。】 ,偽者不然,故知之。」
有一村多豪戶,稅不可督,所差戶長輒逃去。南公曰:「然則此村無用戶長 【 然則此村無用戶長 「然則」二字原脫,據類苑補。】 ,知縣自督之。」書其村名,帖之於柱。豪右皆懼,是歲初限未滿,此村稅最先集。
又諸村多詭名,稅存戶亡,每歲戶長代納,亦不可差。南公悉召其村豪右,謂之曰:「此田不過汝曹所典買耳,與汝期一月,為我推究,不則汝曹均分輸之。」及期,盡得冒佃之人,使各承其稅。
河北提點刑獄有班行犯罪,下獄按之,不服,閉口不食百餘日,獄吏不敢考訊,甚患之。南公曰:「吾立能使之食。」引出,問曰:「吾欲以一物塞君鼻,君能終不食乎?」其人懼,即食,且服罪。人問其故,南公曰:「彼必善服氣者,以物塞鼻則氣結,故懼。」
王罕知潭州
王罕知潭州,州素號多事,知州多以威嚴取辦,罕獨以仁恕為之,州事亦治。有老嫗病狂,數邀知州訴事,言無倫理,知州卻之則悖詈 【 悖詈 「詈」原作「罵」,據類苑卷二三王罕改。】 。先後知州以其狂,但命徼者屏逐之。罕至,嫗復出 【 嫗復出 「嫗」原作「媼」,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改。】 ,左右欲逐之,罕命引歸廳事,召使前,徐問。嫗雖言雜亂無次,亦有可曉者 【 亦有可曉者 「亦」原作「而」,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乃本為人嫡妻,無子,其妾有子,夫死為妾所逐,家貲為妾盡據之。嫗屢訴於官,不得直,因憤恚發狂。罕為直其事,盡以家貲還之 【 盡以家貲還之 「盡」字原脫,據類苑補。】 ,吏民服其能察冤。 【 李南公云】
平安曆
舊制,試院門禁嚴密,家人日遣報平安,傳數人口,訛謬皆不可曉,常苦之。皇祐中,王罕為監門,始置平安曆,使吏隔門問來者,詳錄其語於曆;傳入院中,試官復批所欲告家人之語及所取之物於曆;罕遣吏隔門呼其人讀示之,往來無一差失。自知舉至封彌、謄錄、巡鋪共一曆,人皆見之,不容有私,人甚便之。是後遵以為法。 【 身見】
閏元宵張燈
元豐元年正月十五日夜,張燈,太皇太后以齒疾不能食,不出觀。故上於閏月十五日夜於禁中張燈,露臺妓樂俱入,太皇太后疾尚未平,酒數行而起。 【 李偕臣云】
王麻胡療水疾
其年冬,太皇太后得水疾,御醫不能愈。會新知邠州薛昌期久病水疾 【 薛昌期 「期」原作「朝」,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卷二九三元豐元年十月癸卯條注引記聞改。】 ,得老兵王麻胡療之,數日而愈。上聞之,遣中使召麻胡入禁中療太皇太后疾,亦愈。上喜,即除麻胡翰林醫官,賜金紫,仍賜金帛,直數千緡。
岐王夫人
岐王夫人,馮侍中拯之曾孫也,失愛於王,屏居後閣者數年。元豐二年春,岐王宮遺火,尋撲滅。夫人聞有火,遣二婢往視之。王見之,詰其所以來,二婢曰:「夫人令視大王耳。」王乳母素憎夫人,與王二嬖人共譖之,曰:「火殆夫人所為也。」王怒,命內知客鞫其事,二婢不勝拷掠,自誣云:「夫人使之縱火。」王杖二婢,且泣訴於太后曰 【 且泣訴於太后 「且泣訴」原作「而且哭」,據長編卷二九七元豐二年三月末條改。】 :「新婦所為如是,臣不可與同處。」太后怒,謂上:「必斬之!」上素知其不睦,必為左右所陷,徐對曰:「彼公卿家子,豈可遽爾?俟按驗得實,然後議之。」乃召二婢使宮官鄭穆同鞫於皇城司。數日,獄具,無實,又命宮官馮誥錄問。上乃以具獄白太后,因召夫人入禁中,夫人大懼,欲自殺,上遣中使慰諭曰:「汝無罪,勿恐。」且命徑詣太皇太后宮,太皇太后亦慰存之。太后與上繼至,詰以火事,夫人泣拜謝罪,乃曰:「縱火則無之;然妾小家女,福薄,誠不足以當岐王伉儷,幸赦其死,乞削髮出外為尼。」太后曰:「聞汝詛詈岐王,有諸?」對曰:「妾乘忿,或有之。」上乃罪乳母及二嬖人,命中使送夫人於瑤華宮,不披戴,舊俸月錢五十緡,更增倍之,厚加資給 【 厚加資給 「給」原作「送」,據長編改。】 ,曰:「俟王意解,當復迎之。」 【 君貺云】
高遵裕攻靈州
元豐四年冬,朝廷大舉討夏國。十一月,環慶都總管高遵裕出旱海,皇城使、涇原副都總管劉昌祚出胡盧河,共趣靈州,詔昌祚受遵裕節制。昌祚上言軍事不稱旨,上賜遵裕書云:「昌祚所言迂闊,必若不任事者,宜擇人代之。」遵裕由是輕昌祚。既而昌祚先至靈武城下,或傳昌祚已克靈武城,遵裕在道中聞之 【 遵裕在道中聞之 「中」字原脫,據類苑卷七二高遵裕補。】 ,即上表賀曰 【 即上表賀曰 「表賀」原倒,據類苑及長編卷三一九元豐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條改。】 :「臣遣昌祚進攻,已克其城。」既而所傳皆虛。遵裕至靈武城,以為城朝夕可下,徙昌祚軍於閑地,自以環慶兵攻之。時軍中皆無攻具,亦無知其法者,遵裕旋令採木造之,皆細小樸拙不可用。又造土囊,欲以填塹。又欲以軍法斬昌祚,眾共救解之 【 眾共救解之 「救」字原脫,據類苑及長編卷三一九元豐四年十一月戊子條補。】 。昌祚憂恚成疾 【 昌祚憂恚成疾 「恚」原作「患」,據李藏本及類苑、長編改。】 ,涇原軍士皆憤怒。轉運判官范純粹謂遵裕曰:「兩軍不鬥,恐生他變。」力勸遵裕詣昌祚營問疾,以和解之。遵裕又使呼城上人曰:「何不亟降?」其人曰:「我未嘗戰,何謂降也 【 我未嘗戰何謂降也 「我未嘗戰」四字長編作「我未嘗叛亦未嘗戰」。】 ?」
涑水記聞卷第十五
薛向罷黜
元豐三年,開封府界提點陳向建議,令民貲及三千緡者養戰馬一匹,民甚苦之。薛師正時為樞密副使,初無異議,及事已施行,向詣樞密院白事,師正欲壓眾議 【 師正欲壓眾議 「壓」原作「厭」,據長編卷三0八元豐三年九月丙戌條注引記聞改。】 ,折難甚苦。向怒,以告諫官舒亶,劾奏師正為大臣,事有不可,不面陳而背誹以盜名。由是罷為正議大夫、知潁州。諫官又言其罷黜之後,不杜門省愆念咎 【 不杜門省愆念咎 「愆念」二字原脫,據長編補。】 ,而賓客集其門日以百數,對客有怨憤語,改知隨州。翰林學士、御史中丞李定坐不糾彈,落職知河陽。
富弼為人溫良寬厚
富公為人溫良寬厚,汎與人語,若無所異同者;及其臨大節,正色慷慨,莫之能屈。智識深遠,過人遠甚,而事無巨細,皆反復熟慮,必萬全無失然後行之。
宰相,自唐以來謂之禮絕百僚,見者無長幼皆拜,宰相平立,少垂手扶之;送客,未嘗下階;客坐稍久 【 客坐稍久 「客」字原脫,據類苑卷八富文忠、三朝言行錄卷二之一及錦繡萬花谷前集卷一0布衣抗禮補。】 ,則吏從傍唱「相公尊重」,客踧踖起退。及公為相,雖微官及布衣謁見,皆與之抗禮,引坐,語從容,送之及門,視其上馬,乃還。自是群公稍稍效之,自公始也。
自致仕歸西都,十餘年,常深居不出。晚年,賓客請見者亦多謝以疾。所親問其故,公曰:「凡待人,無貴賤賢愚,禮貌當如一。吾累世居洛,親舊蓋以千百數,若有見有不見,是非均一之道;若人人見之,吾衰疾,不能堪也。」士大夫亦知其心,無怨也。嘗欲之老子祠,乘小轎過天津橋,會府中徙市於橋側,市人喜公之出,隨而觀之 【 隨而觀之 「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至於安門 【 至於安門 「至於」原作「於是」,據同上書改。】 ,市為之空,其得民心也如此。及違世,士大夫無遠近、識與不識,相見則以言,不相見則以書,更相弔唁,往往垂泣,其得士大夫心也又如此 【 其得士大夫心也又如此 「也」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補。】 。嗚呼!苟非事君盡忠,愛民盡仁,推惻怛至誠之心,充於內而見於外,能如是乎?
鐵龍爪濬用杷
初,選人李公義建言,請為鐵龍爪以濬河。其法用鐵數斤為爪形,沉之水底,繫緪,以船曳之而行。宦官黃懷信以為鐵爪太輕,不能沉,更請造濬川杷。其法以巨木長八尺,齒長二尺列於木下 【 宦官黃懷信以為鐵爪太輕不能沉更請造濬川杷其法以巨木長八尺齒長二尺列於木下 「太輕」至「二尺」二十三字原作「只」,據長編卷二四八熙寧六年十一月丁未條、宋史卷九二河渠志二補改。】 ,如杷狀,以石壓之,兩旁繫大緪,兩端緪大船,相距八十步,各用革車絞之 【 各用革車絞之 「革車」長編作「牛車」,宋史河渠志作「滑車」。】 ,去來撓蕩泥沙,已,又移船而濬之。事下大名安撫司,安撫司命金堤司管勾官范子淵與通判、知縣共試驗之,皆言不可用。會子淵官滿入京師,王介甫問子淵:「濬川鐵杷、龍爪法甚善,何故不可用?」子淵因變言:「此誠善法,但當時同官議不合耳。」介甫大喜,即除子淵都水外監丞,置濬川司,使行其法,聽辟指使二十人,給公使庫錢。子淵乃於河上令指使分督役卒,用二物疏濬,各置曆,書其課曰:「某日於某埽濬若干步 【 某日於某埽濬若干步 「某埽濬」原作「掃疏」,據長編卷二七九熙寧九年十二月癸未朔條改。】 ,深若干尺。」其實水深則杷不能及底,虛曳去來;水淺則齒礙泥沙,曳之不動,卒乃反齒向上而曳之。所書之課,皆妄撰,不可考驗也。會都水監丞程昉建議於大名河曲開直河,既成,子淵屬昉稱直河淺,牒濬川司使用杷濬之,庶幾附以為功,昉從之。既而奉上狀,昉、子淵及督役指使各遷一官。
先是,大名府河每歲夏水漲 【 大名府河每歲夏水漲 「府」字原脫,據長編補。】 ,則自許家港溢出,及秋水落,還復故道,皆在大堤之內。熙寧八年,子淵復欲求功 【 子淵復欲求功 「欲」字原脫,據長編補。】 ,乃令指使諷諸埽申大名府云:「今歲河七分入許家港,三分行故道 【 今歲河七分入許家港三分行故道 「河」字原脫,據長編補;又長編「行」作「入」。】 ,恐河勢遂移,乞牒濬川司用杷疏濬故道 【 用杷疏濬故道 「用」字原脫,據長編補。】 。」府司從之。是歲旱,港水所浸田不過萬頃,子淵用杷不及一月而罷。九年,子淵上言:「去歲大河幾移,賴濬川杷得復故道,出民田數萬頃。其督役官吏,更乞酬獎。」事下都水監,監司保奏 【 監司保奏 「監」字原脫,據長編補。】 ,稱子淵等有奇功,乞加優獎。是時,天下皆言濬川鐵杷、龍爪如兒戲,適足以資談笑,王介甫亦頗聞之,故不信都水監之言,更下河北轉運、安撫司,令保奏。會介甫罷相,文潞公上言:「河水浩大,非杷可濬,秋涸固其常理,雖河濱甚愚之人,皆知濬川杷無益於事。臣不敢雷同保明,共為欺罔。」奏上,上不悅,命知制誥熊本與都水、轉運司共按視濬川利害 【 命知制誥熊本與都水轉運司共按視濬川利害 「與」原作「於」,據學海本、聚珍本及長編改;「共」原作「兵」,據長編卷二八二熙寧十年五月庚午條改。】 。
本乃與都水監主簿陳祐甫、河北轉運使陳知儉共按問 【 轉運使陳知儉共按問 「使」原作「司」,據長編改。】 ,諸埽言:「八年,故河道水減三尺,杷未至間已增二尺,杷至又增一尺 【 杷至又增一尺 「一」李藏本、學海本作「二」。】 ,又從此以前十年,水皆夏溢秋復,不惟此一年。」乃奏:「水落實非杷所致。」子淵在京師,先聞之,遽上殿言:「熊本、陳知儉、陳祐甫意謂王安石出,文彥博必將入相,附會其意,以濬川杷為不便。臣聞本奉使按事,乃詣彥博納拜,從彥博飲食,祐甫、知儉皆預焉,及屏人私語,今所奏必不公。且觀彥博之意,非止言濬川杷而已。陛下一聽其言,天下言新法不便者必起,陛下所立之法大壞矣。」上以為然。於是知雜御史蔡確上言:「熊本奉使不謹,議論不公,乞更委官詳定濬川是非。」
十年,詔命確與知檢院黃履詳定,有是非者取勘聞奏。確於是置獄,逮繫證佐二百餘人,獄逾半年不決。上又命入內供奉官馮宗道試濬川杷於汴水 【 入內供奉官 「入」字原脫,據長編卷二八三熙寧十年七月辛亥條補。】 ,宗道辭以疾;上令俟宗道疾愈必往試之,宗道乃請與子淵偕往。每料測量,有深於舊者,有為泥沙所淤更淺於舊者 【 有為泥沙所淤更淺於舊者 以上十一字原脫,據長編卷二八四熙寧十年九月壬申條補。】 ,有不增不減者,大率三分各居其一。宗道每日具實奏聞,上意稍寤,治獄微緩。會滎澤河堤將潰 【 會滎澤河堤將潰 「將潰」原作「急」,據長編改。】 ,詔判都水監俞充往治之,充奏河危將決 【 充奏河危將決 「充奏」二字原脫,據長編補。】 ,賴用濬川杷疏導得免,具圖以聞。上嘉之,於是治獄益急。時郊赦將近,詔濬川事不以赦原。獄具,子淵坐上言詐不實,熊本、陳祐甫坐赴食違制,陳知儉坐報制院不實。元豐元年正月辛未,敕:熊本落知制誥,奪一官,以屯田員外郎分司 【 以屯田員外郎分司 長編卷二八七元豐元年正月己巳條「分司」下有「西京」二字。】 ,范子淵、陳祐甫奪一官 【 范子淵陳祐甫奪一官 「一」原作「二」,據長編改。】 ;職任如故;陳知儉奪一官,充替。 【 知儉云】
決白馬河堤淤田
前判都水監李立之云:介甫前作相,嘗召立之問曰:「有建議欲決白馬河堤以淤東方之田者,何如?」立之不敢直言其不可,對曰:「此策雖善,但恐河決,所傷至多。昔天聖初,河決白馬東南,汎濫十餘州,與淮水相通,徐州城上垂手可掬水,且橫貫韋城,斷北使往還之路,無乃不可。」介甫沉吟良久,曰:「聽使一淤亦何傷,但恐妨北使路耳。」乃止。
決梁山泊之策
集賢校理劉攽貢父好滑稽,嘗造介甫,值一客在坐,獻策曰:「梁山泊決而涸之,可得良田萬餘頃,但未擇得便利之地貯其水耳。」介甫傾首沉思,曰:「然。安得處所貯許多水乎 【 貯許多水乎 「多」字原脫,據類苑卷六七機辨十九補。】 ?」貢父抗聲曰:「此甚不難。」介甫欣然,以謂有策,遽問之,貢父曰:「別穿一梁山泊,則足以貯此水矣。」介甫大笑,遂止。
黃河分流之策
介甫秉政,鳳翔民獻策云:「陝州南有澗水,西流入河,若疏導使深,又鑿硤石山使通穀水,因導大河東流入穀水,自穀入洛,至鞏復會於河,以通漕運,可以免砥柱之險。」介甫以為然,敕下京西、陝西轉運司差官相度。京西差河南府戶曹王泰。王泰欲言不便,則恐忤朝廷獲罪;欲言便,又恐為人笑,乃申牒言:「今至穀水上流相度,若疏引大河水,得至澠池縣境,導之入穀水 【 導之入穀水 「導之」二字原脫,據長編卷二二七熙寧四年十月庚申條注引記聞補。】 ,委實利便可行。」蓋出澠池縣境則硤石大山,屬陝西路故也。陝西言不可行,乃止。
汴口改易
祖宗以來,汴口每歲隨河勢向背改易,不常其處,於春首發數州夫治之。應舜臣上言:「汴口得便利處,可歲歲常用,何必屢易,公私勞費?蓋汴口官吏欲歲興夫役以為己利耳。今訾家口在孤柏嶺下,最當河流之衝,水必不至乏絕,自今請常用之,勿復更易。或水小,則為輔渠於下流以益之;大則開諸斗門以泄之 【 大則開諸斗門以泄之 「開諸」原作「請」,據長編卷二六三熙寧八年閏四月甲午條注引記聞改。】 。」介甫善其議而從之,擢舜臣權三司判官。
後數歲 【 後數歲 「數」字原脫,據長編補。】 ,介甫出知江寧,會汴水大漲,京師憂懼,朝廷命判都水監少卿宋昌言往視之。昌言白政府,請塞訾家口,獨留輔渠。韓子華、呂吉甫皆許之。時監丞侯叔獻適在外,不預議。昌言至汴口,牒問提舉汴口官王珫等二口水勢,珫等報言 【 珫等報言 「言」字原脫,據長編及宋史卷九三河渠志三補。】 :「訾家口水三分,輔渠水七分。」昌言遂奏塞訾家口,朝廷從之。叔獻素與昌言不協,及介甫再入相,叔獻譖昌言附會韓、呂,塞訾家口,故變易相公在政府所行事。介甫怒,昌言懼,求出,得知陝州。會熙寧八年夏,河背新口,汴水絕,叔獻屢上言由昌言塞訾家口所致,朝廷命叔獻開之。水既通流 【 水既通流 「水」字原脫,據長編補。】 ,於是昌言及王珫各降一官,昌言仍徙知丹州 【 昌言仍徙知丹州 「仍」原作「乃」,「知丹州」原脫,據長編補改。】 ,都水監群官各以贖論。叔獻以功遷員外郎 【 都水監群官各以贖論叔獻以功遷員外郎 「水監」至「員外郎」十六字原脫,據長編補。】 ,判監李立之仍出知陝州 【 仍出知陝州 「州」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以叔獻代之。立之未離京師,河背訾家口,汴水復絕,一如前日。朝廷更命叔獻開之,亦不罪叔獻也。 【 立之云】
塞曹村決河
元豐元年春,塞曹村決河 【 塞曹村決河 「曹村決河」原作「村口」,據長編卷二八七元豐元年閏正月庚辰條注引記聞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二改。】 ,詔發民夫五十萬 【 詔發民夫五十萬 「詔」字原脫,據學海本補。】 ,役兵二十萬,云「欲鑿故道以導之 【 欲鑿故道以導之 學海本「之」作「河北行」。】 ,不行則決河北岸王莽河口,任其所之。」恐其浸淫南及京城故也。天章閣待制韓縝、都水監丞劉璯、河北運判汪輔之掌之。 【 邦彥云】
張景溫建言募人充役
舊制,河南、河北,曹、濮以西,秦、鳳以東,皆食解鹽;益、梓、利、夔四路皆食井鹽;河東食土鹽;自餘皆食海鹽。自仁宗時,解鹽通商,官不復榷。熙寧中,市易司始榷開封、曹、濮等州及利、益二路,官自運解鹽賣之,其益、利井鹽俟官無解鹽即聽自賣。九年,有殿中丞張景溫建議,請榷河中、陝、解、同、華五州 【 請榷河中陝解同華五州 「陝解同」三字原脫,據長編卷二六三熙寧八年閏四月己酉條注引記聞補。】 ,官自賣鹽,增重其價;民不肯買,乃課民日買官鹽,隨其貧富、作業為多少之差;有買賣私鹽,聽人告訐,重給賞錢,以犯人家財充;買官鹽食之不盡,留經宿者同私鹽法。於是民間騷怨。鹽折鈔,舊法每席六緡,至是才直二緡有餘,商不入粟,邊儲失備。朝廷疑之,乃召陝西東路轉運使皮公弼入議其事,公弼極陳其不便。有旨令與三司議之,三司使沈括以曏附介甫意,言景溫法可行,今不可改,不敢盡言其非 【 不敢盡言其非 「不敢」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雖不能奪公弼 【 雖不能奪公弼 以上六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而更為別劄稱,據景溫申,官賣鹽歲獲利二十餘萬緡,今通商則失此利。再取旨,上復令與公弼議之。公弼條陳實無此利。於是罷開封、河中等州,益、利等路賣鹽 【 益利等路賣鹽 「利」原作「州」,據同上書改。】 ,獨曹、濮等數州行景溫之法。 【 公弼云】
廢天天下馬監
吳沖卿、蔡子正等為樞密副使 【 吳沖卿 「沖」原作「仲」,據長編卷二六二熙寧八年四月己丑注引記聞、宋史卷三一二充傳改。】 ,上言請廢河南北監牧司,文潞公為樞密使,以為不可。元厚之為翰林學士,與曾孝寬受詔詳定。厚之計其吏兵之祿,及牧田可耕種,所以奏稱:「兩監歲費五十六萬緡,所息之馬用三萬緡可買。」詔盡廢天下馬監,止留沙苑一監 【 止留沙苑一監 「苑」原作「莊」,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改。】 ,選其馬可充軍馬用者,悉送沙苑監;其次給傳置;其次斥賣之 【 其次斥賣之 「斥」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牧田聽民租佃。仍令轉運司輸每歲所省五十三萬緡於市易務 【 仍令轉運司輸……於市易務 「仍」長編作「儘」。】 。馬既給諸軍,則當給芻粟及傔衣糧,所費甚廣。諸監馬送沙苑者止四千餘匹,在道羸瘠死者殆半 【 在道羸瘠死者殆半 「瘠」字原脫,據長編補。】 。國馬盡於此矣。時熙寧八年冬也。 【 馬士宣云】
李戒建言募人充役
熙寧初,余罷中丞,復歸翰林,有成都進士李戒投書見訪,云:「戒少學聖人之道,自謂不在顏回、孟軻之後。」其詞孟浪,高自稱譽,大率如此。又獻役法大要,以謂:「民苦重役,不苦重稅 【 民苦重役不苦重稅 「重役不苦」四字原脫,據太平治蹟統類卷二一補。】 。但聞有因役破產者,不聞因稅破產也。請增天下田稅錢穀各十分之一,募人充役。仍命役重輕為三等,上等月給錢千五百、穀二斛,中下等以是為差。計雇役猶有羡餘,可助經費。明公儻為言之於朝,幸而施行,公私不日皆富實矣。」余試舉一事難之曰:「衙前為何等?」戒曰:「上等。」余曰:「今夫衙前掌官物,敗失者或破萬金之產,彼肯顧千五百錢、兩斛之穀,來應募邪?」戒不能對。余因謝遣之,曰:「僕已去言職 【 僕已去言職 「言」原作「官」,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卷七四募役改。】 ,君宜詣當官者獻之 【 君宜詣當官者獻之 「者」字原脫,據類苑補。】 。」
居無何,復來投書,曰:「三皇不聖,五帝不聖,自生民以來,唯孔子為聖人耳。孔子沒,孟軻以降蓋不足言,今日復有明公,可繼孔子者也。」余駭懼,遽還其書,曰:「足下何得為此語?」固請留書,余曰:「若留君書,是當而有之也 【 是當而有之也 「當」下原衍「時」字,據類苑刪。】 ,死必不敢。」又欲授余左右,余叱左右使勿接,乃退。余以其狂妄,常語於同列,以資戲笑。
時韓子華知成都,戒亦嘗以此策獻之,子華大以為然。及入為三司使,欲奏行之,余與同列共笑且難之,子華意沮,乃止。及介甫為相,同制置三司條例司,為介甫言之,介甫亦以為善,雇役之議自此起。時李戒已得心疾,罷舉歸成都矣。 【 身見】
追理衙前分外酬獎
介甫之再入相也,張諤建言:「往者衙前經歷重難,皆得場務酬獎,享利過厚。其人見存者,請依新法據分數應給緡錢數外 【 據分數應給緡錢數外 「分」原作「公」,據李藏本、聚珍本改。】 ,餘利追理入官,謂之『打抹』。專委諸州長吏檢括,如有不盡,以違制罪之,不以赦降、去官原免。」於是諸州競為刻剝,或數十年前嘗經酬獎,今已解役,家貲貧破,所應輸錢有及二三千緡者,往往不能償而自殺。
申明按問欲舉之法
介甫申明按問欲舉之法,曰:「雖經拷掠,終是本人自道,皆應減二等。」由是劫賊盜無死者。 【 劉鳴玉云】
夔州路減省賦
先朝以來,夔州路減省賦,上供無額,官不榷酒,不禁茶鹽,務以安遠人為意。
呂惠卿阻張方平為樞密使
熙寧八年五月,內批:「張方平樞密使。」介甫即欲行文書,吉甫留之,曰:「當俟晚集更議之。」因私於介甫曰 【 因私於介甫曰 「於」學海本、李藏本作「語」。】 :「安道入,必為吾屬不利。」明日再進呈,遂格不行。 【 君貺云】
章惇謁張方平
三司使章惇嘗登對,上譽張安道之美,問識否,惇退,以告吉甫。明旦,吉甫與安道同行入朝,因告以上語 【 因告以上語 「因」原作「行」,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且曰:「行當大用矣。」安道縮鼻而已。其暮,安道方與客坐,惇呵引及門入謁 【 惇呵引及門入謁 「呵引」原作「可別」,「入謁」原倒,均據長編卷二六九熙寧八年十月庚子條改。】 ,安道使謝曰:「素不相識,不敢相見。」惇慚怍而退。故蔡承禧彈惇云:「朝登陛下之門,暮入惠卿之室。」為此也。由是上惡惇,介甫惡安道 【 由是上惡惇介甫惡安道 「惇介甫惡」四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補。】 ,未幾皆出。 【 王承偓云】
蘇頌草罷呂誨制
介甫初參大政 【 介甫初參大政 「初」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補。】 ,章辟光上言:「岐王、嘉王不宜居禁中,請使出居於外。」太后怒,與上言:「辟光離間兄弟,宜加誅竄。」辟光揚言:「王參政、呂惠卿來教我上此書,今朝廷若深罪我,我終不置此二人者。」惠卿懼,以告介甫。上欲竄辟光於嶺南,介甫力營救,止降監當而已。呂獻可攻介甫,引辟光之言以聞於上,獻可坐罷中丞、知鄧州。蘇子容當制 【 蘇子容當制 李藏本、學海本「當制」作「當草制」。】 ,曾魯公召諭之曰:「辟光治平四年上書,當是時介甫猶在金陵,惠卿監杭州酒,安得而教之?」故其制詞云:「黨小人交搆之言 【 黨小人交搆之言 「黨」原作「當」,據宋史卷三二一呂誨傳改。】 ,肆罔上無根之語。」制出,士大夫頗以子容制詞為非,子容以魯公之言告,乃知治平四年辟光所上言他事,非言岐、嘉者也。子容深悔之,嘗謂人曰:「介甫雖黜逐我,我怨之不若曾公之深也。」 【 蘇兗云】
涑水記聞卷第十六
引用新進
嚮來執政弄權者,雖潛因喜怒作威福,猶不敢亂資序、廢赦令。王介甫引用新進資淺者,多借以官,苟為己盡力,則因而進擢;或小有忤意,則奪借官而斥之;或無功,或無過 【 或無功或無過 原作「或無功者無過」,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則暗計資考及常格,然後遷官。如呂吉甫弟升卿新及第,為真定府觀察推官,初無資考,使之察訪京東,還,除淮南轉運判官。轉運判官皆須升朝官為之 【 皆須升朝官為之 「官」字原脫,據學海本及長編卷二四八熙寧六年十一月丙午注引記聞補。】 ,又借以太子中允 【 又借以太子中允 「又」字原脫,據長編補。】 ,尋召為崇政殿說書。及介甫與吉甫有隙,升卿復於上前詆訐介甫之短,由此被斥,然尚以宣力久,特遷太祝,監無為軍稅。練亨甫以泗州軍事推官為崇文院校書兼檢正官,及坐鄧綰事,亦以宣力久,循一資,為漳州軍事判官。 【 胡宗回云】
累赦不復舊職
介甫用事,坐違忤斥逐者,雖累經赦令,不復舊職。如知制誥李大臨、蘇頌封還李定詞頭,奪職外補,幾十年,經三赦,大臨纔得待制,頌纔得秘書監 【 頌纔得秘書監 「纔」原作「不」,據長編卷二六九熙寧八年十月丁巳條及宋史卷三四0蘇頌傳改。疑原作「才」字,因形近而誤作「不」字也。】 。及熙寧十年圜丘赦,頌除諫議大夫。 【 宗回云】
圜丘赦
熙寧七年圜丘赦,中書奏謫官應復者四十餘人,中旨悉復舊原 【 中旨悉復舊原 「舊原」,疑當作「舊官」。】 。呂吉甫參知政事,意所惡者皆廢格不行 【 意所惡者皆廢格不行 「不行」原作「不可」,據長編卷二五八熙寧七年十二月甲戌條改。】 。如胡宗愈、劉摯皆坐為臺諫官言事落職外補,至是惟摯復館職,宗愈為蘇州通判,一不霑恩。摯嘗言曾布,布為吉甫所惡故也。十年圜丘赦,宗愈始復館職。 【 宗回云】
用新進為提轉
介甫用新進為提轉,其資在通判以下則稱「權發遣」,知州稱「權」,又遷則落「權」字。 【 李舜卿云 【 李舜卿云 「舜」原作「順」,據李藏本、學海本、聚珍本改。】 】
何浹提舉常平
何浹以錄事參軍提舉梓州路常平倉等,所至暴橫,捶撻吏民以立威,皆竄匿無地。氣陵提轉,直出其上,公牒州縣云:「未得當司指揮,其提轉牒皆不得施行。」轉運使李竦、判官陳充與之議事,不合,輒叱罵之。知州詣之白事,下馬於門外,循廊而進,至其坐榻之側,亦不為起。浹欲廢廣安軍,眾議以為旁去他州遠,不可廢。有章辟方得其父集賢校理何涉所撰鼓角樓記以呈之,曰:「先君子亦具言置軍要害之意。」浹曰:「凡事當從公論,此妄語,何足憑也?」李竦等具奏其狀,詔罷歸。浹沿道上奏,訟竦等,無所不道。至京師,下開封府鞫問,浹索紙萬幅以答款,府司以數百幅給之,乃一紙書一宗。坐上書詐不實,凡一百四十事,由是停官。時所遣提舉官,大抵狂妄作威,而浹最為甚。 【 劉嶠云】
以為輕己
初,韓魏公知揚州,介甫以新進士簽書判官事,韓公雖重其文學 【 韓公雖重其文學 「韓公」,三朝言行錄卷六之二、事類備要續集卷五0、事文類聚別集卷二八作「魏公」。】 ,而不以吏事許之。介甫數引古義爭公事,其言迂闊,韓公多不從 【 韓公多不從 「韓公」,同上書作「魏公」。】 。介甫秩滿去。會有上韓公書者,多用古字,韓公笑而謂僚屬曰:「惜乎王廷評不在此 【 惜乎王廷評不在此 「評」原作「平」,據三朝言行錄改。】 ,其人頗識難字 【 其人頗識難字 「其」字原脫,據三朝言行錄、事類備要、事文類聚改。】 。」介甫聞之,以韓公為輕己,由是怨之。及介甫知制誥,言事復多為韓公所沮。會遭母喪,服除,時韓公猶當國,介甫遂留金陵,不朝參。曾魯公知介甫怨忌韓公,乃力薦介甫於上,強起之,其意欲以排韓公耳。 【 蘇兗云】
用之必亂天下
上將召用介甫,訪於大臣,爭稱譽之。張安道時為承旨,獨言:「安石言偽而辨,行偽而堅,用之必亂天下。」由是介甫深怨之。 【 蘇兗云】
曾布改助役為免役
曾布改助役為免役,呂惠卿大恨之。 【 蘇兗云】
徐禧王古按秀獄
介甫使徐禧、王古按秀獄,求惠卿罪不得;又使蹇周輔按之,亦無狀況。王雱危之,以讓練亨甫、呂嘉問,亨甫等請以鄧綰所言惠卿事雜他書下秀獄,不令丞相知也。惠卿素加恩結堂吏,吏遽報惠卿於陳州。惠卿列言其狀,上以示介甫,介甫對「無之」,歸以問雱,乃知其狀。介甫以咎雱 【 介甫以咎雱 「咎雱」二字原脫,據長編卷二七六熙寧九年六月辛卯條補。】 ,雱時已寢疾,憤怒,遂絕。介甫以是稟於上,遂堅求退。 【 蘇兗云】
行陝西所鑄折二錢
介甫請并京師行陝西所鑄折二錢,既而宗室及諸軍不樂,有怨言,上聞之,以問介甫,欲罷之。介甫怒曰:「朝廷每舉一事,定為浮言所移,如此何事可為?」退,遂移疾,臥不出。上使人諭之,曰:「朕無間於卿,天日可鑑,何遽如此?」乃起。 【 蘇兗云】
生死墓誌死願託生
諫議大夫程師孟嘗請於介甫曰:「公文章命世,師孟多幸,生與公同時,願得公為墓誌,庶傳不朽,惟公矜許。」介甫問:「先正何官?」師孟曰:「非也,師孟恐不得常侍左右,自欲豫求墓誌 【 自欲豫求墓誌 「自」字原脫,據類苑卷七二程師孟二補。】 ,俟死而刻之耳。」介甫雖笑不許,而心憐之。及王雱死,有習學檢正張安國者 【 有習學檢正張安國者 「者」字原脫,據類苑補。】 ,被髮藉草,哭於柩前,曰:「公不幸,未有子,今郡君妊娠,安國願死,托生為公嗣。」京師為之語曰:「程師孟生求速死,張安國死願托生。」 【 蘇兗云】
君臣無隱
上以外事問介甫,介甫曰:「陛下從誰得之?」上曰:「卿何必問所從來?」介甫曰:「陛下與他人為密 【 陛下與他人為密 「與」字原脫,據長編卷二五三熙寧七年五月丙辰條、三朝言行錄卷六之二補。】 ,而獨隱於臣,豈君臣推心之道乎?」上曰:「得之李評。」介甫由是惡評,竟擠而逐之。他日,介甫復以密事質於上,上問於誰得之,介甫不肯對,上曰:「朕無隱於卿,卿獨有隱於朕乎?」介甫不得已,曰:「朱明之為臣言之。」上由是惡明之。明之,介甫妹夫也。及介甫出鎮金陵,吉甫欲引介甫親暱置之左右,薦明之為侍講,上不許,曰:「安石更有妹夫為誰?」吉甫以直講沈季長對 【 吉甫以直講沈季長對 「吉甫」二字原脫,據三朝言行錄補。】 ,上即召季長為侍講。吉甫又引弟升卿為侍講。升卿素無學術,每進講,多捨經而談財穀利害、營繕等事。上時問以經義,升卿不能對,輒目季長從旁代對。上問難甚苦,季長辭屢屈,上問從誰受此義,對曰:「受之王安石。」上笑曰:「然則且爾。」季長雖黨附介甫,而常非王雱、王安禮及吉甫所為,以謂必累介甫。雱等深惡之,故亦不甚得進用也。 【 伯淳云】
吏有不附新法者
熙寧六年十一月 【 熙寧六年十一月 「六年」,長編卷二七0熙寧八年十一月丙戌條、治蹟統類卷一三神宗任用安石、宋史卷三二七王安石傳作「八年」。】 ,吏有不附新法者 【 吏有不附新法者 「者」字原脫,據長編補。】 ,介甫欲深罪之,上不可。介甫固爭之,曰:「不然,法不行。」上曰:「聞民間亦頗苦新法。」介甫曰:「祁寒暑雨,民猶有怨咨者 【 民猶有怨咨者 「有」字原脫,據類苑卷五、三朝言行錄卷六之二補。】 ,豈足顧也!」上曰:「豈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無邪?」介甫不悅,退而屬疾家居。數日,上遣使慰勞之,乃出。其黨為之謀曰:「今不取門下士上所素不喜者暴進用之 【 今不取門下士上所素不喜者暴進用之 「不」字原脫,據長編注引記聞、三朝言行錄、宋史王安石傳補。】 ,則權輕,將有窺人間隙者矣。」介甫從之。既出,即奏擢章惇、趙子幾等,上喜其出 【 上喜其出 「上」下原衍「不」字,據同上書刪。】 ,勉強從之,由是權益重。 【 鞠承之云】
王安石以疾居家
熙寧八年十一月,介甫以疾居家。上遣中使問疾,自朝至暮十七返,醫官睹狀皆使駃行親事齎奏。既愈,復給假十日將治 【 將治 「治」長編卷二七0熙寧八年十一月丙戌條作「安」。】 ,又給三日,又命兩府就第議事。 【 伯淳云 【 伯淳 「淳」原作「純」,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
王雱託生
興化縣尉胡滋,其妻宗室女也,自言夢人衣金紫,自稱王待制來為夫人兒 【 自稱王待制來為夫人兒 「自稱」類苑卷六八王元澤託生作「云」。】 ,妻尋產子 【 妻尋產子 「尋」原作「將」,據類苑改。】 。介甫聞之,自京師至金陵,與夫人常坐於船門簾下 【 與夫人常坐於船門簾下 「常」原作「當」,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見船過輒問:「得非胡尉船乎?」 【 得非胡尉船乎 「得」字原脫,據類苑補。】 既而得之,舉家悲喜,亟往撫視,涕泣,遺之金帛不可勝數,邀與俱還金陵。滋言有捕盜功,應詣銓求賞 【 應詣銓求賞 李藏本、學海本「銓」下有「曹」字。】 ,介甫使人為營致,除京官,留金陵且半年,欲匄其兒,其母不可,乃遣之。 【 蘇兗云】
李憲言青苗錢為民害
內侍李憲既怨介甫罷其南征,乃言青苗錢為民害,上以內批罷之,介甫固執不可而止。先是,州縣所斂青苗錢,使者督之,須散盡乃已 【 須散盡乃已 「須」原作「復」,據長編卷二五六熙寧七年九月辛酉注引記聞改。】 ,官無餘蓄。至是,剩留五分 【 剩留五分 「剩」原作「刺」,李藏本、學海本作「剩」,今據同上書改。】 ,皆憲發之也。 【 蘇兗云】
彭汝礪劾王珪等
介甫既罷相,沖卿代之,於新法頗更張,禹玉始無異同。御史彭汝礪劾奏禹玉云:「向者王安石行新法,王珪從而和之;今吳充變行新法,王珪亦從而和之。若昨是則今非,今是則昨非矣。乞令珪分析。」禹玉由是力主新法不肯變。汝礪又言:「俞充為成都轉運使,與宦官王中正共討茂州蠻,媚事中正,故得都檢正。」又言:「李憲擁兵驕恣。」由是不得居臺中,加館職充江南東路提刑。汝礪固辭館職。 【 蘇兗云】
呂升卿落職監酒稅
呂升卿於上前言練亨甫以穢德為王雱所昵,且曰:「陛下不信臣言,臣有老母 【 臣有老母 「有」字原脫,據長編卷二七一熙寧八年十二月庚寅條補。】 ,敢以為誓。」於是臺諫言:「王安國非議其兄,呂惠卿謂之不悌,放歸田里;今升卿對陛下親詛其母,比安國罪不尤重乎?」有旨:升卿罷江西轉運副使 【 江西轉運副使 「副使」長編作「判官」。】 ,削中允,落直集賢院,以太祝監無為軍酒稅。時熙寧八年十二月也。 【 王得臣云】
王安禮出知潤州
吉甫言王安禮任館職 【 王安禮任館職 「任」原作「以」,據長編卷二七一熙寧八年十二月己丑條改。】 ,狎遊無度,安禮由是乞出,一章即許之,除知潤州。介甫猶以吉甫先居憂在潤州,欲使安禮采其過失故也。 【 得臣云】
王安國常非其兄所為
王安國字平甫,介甫之弟也,常非其兄所為。為西京國子監教授,溺於聲色。介甫在相位,以書戒之曰:「宜放鄭聲。」安國復書曰:「安國亦願兄遠佞人也。」官滿,至京師,上以介甫故,召上殿,時人以為必除侍講。上問以其兄秉政物論如何,對曰:「但恨聚斂太急、知人不明耳。」上默然不悅,由是別無恩命。久之,乃得館職。安國嘗力諫其兄 【 嘗力諫其兄 「嘗」原作「書」,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卷一七王平甫、三朝言行錄卷六之二改。】 ,以天下恟恟,不樂新法,皆歸咎於公 【 皆歸咎於公 「公」,長編卷二二七熙寧四年十月壬申條作「兄」。】 ,恐為家禍。介甫不聽,安國哭於影堂,曰:「吾家滅門矣!」又嘗責曾布以誤惑丞相,更變法令,布曰:「足下,人之子弟,朝廷變法,何預足下事?」安國勃然怒曰:「丞相,吾兄也;丞相之父,即吾父也;丞相由汝之故,殺身破家,僇及先人,發掘丘壟,豈得不預我事邪?」 【 仲通、思正、蘇兗云】
蔣之奇劾歐陽脩帷薄不修
士大夫以濮議不正,咸疾歐陽脩,有謗其私於子婦者。御史中丞彭思永、殿中侍御史蔣之奇承流言劾奏之,之奇仍伏於上前,不肯起。詔二人具析語所從來,皆無以對。治平四年三月五日,俱坐謫官。仍出榜朝堂,略曰:「偶因燕申之言,遂騰空造之語,醜詆近列,中外駭然。以其乞正典刑,故須閱實其事,有一於此,朕亦不敢以法私人。及辨章之屢聞,皆懣讕而無考,反云其事暗昧,不切審實。」又曰:「苟無根之毀是聽,則謾欺之路大開。上自邇僚,下逮庶尹,閨門之內,咸不自安。」先是,之奇盛稱濮議之是以媚脩,由是薦為御史,既而反攻脩。脩尋亦外遷,其謝上表曰:「未乾薦禰之墨,已關射羿之弓。」
王韶獻所著發明自身之學
熙寧十年七月,王韶獻所著,名曰「發明自身之學」,皆荒浪狂譎之語。其一篇曰法身三門,其略曰:「敷陽子既罷樞密副使、知洪州,於廬山之北建法堂,中建法身像,號曰太虛無極真人,遂立三門,一曰鴻樞獨化之門,二曰萬靈朝真之門,三曰金剛巨力之門。太虛無極真人獨化行於天下,而天下方賴幽明顯晦 【 而天下方賴幽明顯晦 「而天下」三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補。】 ,有識無識皆會而朝之。太虛無極真人出獨化之門,建大法旗,擊大法鼓,手提玉印,臨大庭而躬接之。」其書凡十萬餘言,皆倣此。既而進御,又摹印以遺朝中諸公及天下藩鎮學校,其妖妄無所忌憚如此。王公儀得其書以示余。
王韶落職知鄂州
觀文殿學士、知洪州王韶謝上表曰:「為貧而仕,富貴非學者之本心;與時偕行,功業蓋丈夫之餘事。」又曰:「自信甚明,獨立不懼。面折廷爭,則或貽同列之忿;指擿時病,則或異大臣之為。以至聖論雖時有小差,然臣言亦未嘗曲徇 【 未嘗曲徇 「徇」下長編卷二八五熙寧十年十月壬午條有「又云陷人君於不義莫如退縮」十二字。】 。」又曰:「曉然知死生之不迷,灼然見古今之不異。通理盡性,雖未能達至道之淵微;立言著書,亦足以贊一朝之盛美。」知雜御史蔡確上言:「韶不才忝冒,自請便親,敢因謝表,辭旨怨憤,指斥聖躬,公為罔慢。」於是落韶觀文殿學士,降知鄂州。
王安石始與王韶有隙
交趾之圍邕州也,介甫言於上曰:「邕州城堅,必不可破。」上以為然。既而城陷,上欲召兩府會議於天章閣,介甫曰:「如此則聞愈彰,不若只就東府。」上從之。介甫憂沮,形於言色 【 形於言色 「言」,李藏本、學海本作「顏」。】 ,王韶曰:「公居此尚爾,況居邊徼者乎?願少安重,以鎮物情。」介甫曰:「使公往,能辦之乎?」韶曰:「若朝廷應副,何為不能辦?」介甫由是始與韶有隙。 【 蘇兗云】
李士寧
李士寧者,蓬州人,自言學道 【 自言學道 「道」字原脫,據長編卷二五九熙寧八年正月庚戌注引記聞補。】 ,多詭數,善為巧發奇中。目不識書,而能口占作詩,頗有才思,而詞理迂誕,有類讖語,專以妖妄惑人。周遊四方及京師,公卿貴人多重之。人未嘗見其經營及有囊橐,而貲用常饒,猝有賓客十數,珍饌立具,皆以為有歸錢術。王介甫尤信重之,熙寧中,介甫為相,館士寧於東府且半歲,日與其子弟遊;及介甫將出金陵,乃歸蓬州。宗室世居者,太祖之孫,頗好文學,結交士大夫,有名稱,士寧先亦私入睦親宅,與之遊。士寧以為太祖肇造,宗室子孫當享其祚,會仁宗有賜英宗母仙遊縣君挽歌,微有傳後之意,士寧竊其中間四句,易其首尾四句,密言世居當受天命以贈之。世居喜,賂遺甚厚。 【 袁默云】
葉適徐禧
進士葉適試補監生第一,介甫愛其所對策;布衣徐禧得洪州進士黃雍所著書,竊其語,上書褒美新法,介甫亦賞其言;皆奏除官,令於中書習學檢正。及介甫出知金陵,吉甫薦二人皆安石素所器重,上召見,適奏對不稱旨,上以介甫故,除光祿寺丞、館閣校勘檢正官,月餘而卒;禧稱旨。禧無學術,而辨口,揚眉奮髯,足以移人意。上或問以故事 【 上或問以故事 「故」原作「古」,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禧對此非臣所學云云,其說皆雍語也。而蔡承禧收得雍草封上之。承禧又言:「禧母及妻,皆非良家,禧與其妻先姦後婚,妻恃此淫佚自恣,禧不敢禁。」又言:「禧前居父喪而博,為吏所捕,因亡命詣闕上書。」
鄭俠
鄭俠,閩人,進士及第。熙寧七年春,上以旱災,下詔聽吏民直言得失,俠以選人監安上門,上言:「新制 【 新制 「新」原作「親」,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卷二五二熙寧七年四月甲戌注引記聞改。】 ,使選人監京城門,民所齎物,無細大皆征之,使貧民愁怨。人主居深宮,或不知之,乃畫圖并進之。」朝廷以為狂,笑而不問。會王介甫請罷相,上未之許,俠上言:「天旱由安石所致 【 天旱由安石所致 「由」字原脫,據長編卷二五四熙寧七年六月乙亥條補。】 。若罷安石,天必雨。」既而介甫出知江寧府,是日雨,俠自以為所言中,於是屢上疏論事,皆不省。是歲冬,俠上疏幾五千言,極陳時政得失、民間疾苦,且言:「王安石作新法,為民害;呂惠卿朋黨姦邪,壅蔽聰明;獨馮京時立異與之校計。請黜惠卿,進用馮京。」呂吉甫大怒,白上奪俠官,汀州編管。
俠貧甚,士大夫及吏民多憐之,或遺之錢米。頃之,上問馮當世:「卿識鄭俠乎?」對曰:「臣素不之識。」御史知雜張琥聞之,陰訪求當世與俠交通狀。或語以當世嘗從俠借書畫,遺之錢米,琥即劾奏:「京大臣,與俠交通有跡,而敢面謾,云不識。又俠所言朝廷機密事,俠選人,何從知之?必京教告,使之上言。」上以章示當世,對:「實不識 【 對實不識 「對實」原作「實對」,據長編卷二五九熙寧八年正月庚子條改。】 ,乞下所司辨正。」
惠卿乃使其黨知制誥鄧潤甫與御史臺同按問,遣選人舒亶乘驛追俠詣臺,索其篋笥中文書,悉封上之。亶還,特除京官以賞之。臺中掠治俠,其疏所與交通者 【 其疏所與交通者 「其」長編作「令具」。】 ,皆逮繫之。僧曉容善相,多出入當世家,亦收繫考驗。取當世門曆,閱視賓客無俠名。
俠素師事王雱,而議論常與雱異,與王安國同非新法,安國親厚之。俠既上疏,安國索其草視之,俠不與,安國曰:「家兄為政,必使天下共怨怒,然後行之。子今言之甚善,然能言之者子也,能揄揚流布於人者我也,子必以其草示我 【 子必以其草示我 「示」原作「視」,據長編改。】 。」俠曰:「已焚之矣。」俠詣登聞檢院上疏,集賢校理丁諷判檢院,延坐與啜茶,詢其所言,稱獎之。諷又嘗見當世,語及俠,當世稱:「俠疏文辭甚佳,小臣不易敢爾。」俠既竄逐,前三司副使王克臣與之舊,命其子駙馬都尉師約資送之,師約曰:「師約通姻帝室,不敢與外人交,請具銀百兩,大人自遺之。」克臣從之。於是臺司收安國、諷等鞫之。安國自陳無此語,臺司引俠使證之,俠見安國,笑曰:「平甫居常自負剛直,議論何所不道,今乃更效小人,欲為詆讕邪?」安國恇懼,即服罪。潤甫等亦深探俠獄,多所連引,久繫不決。上以其枝蔓,令歲前必令獄具,臺官皆不得歸家。
獄成,惠卿奏俠謗國,欲致之大辟,上曰:「俠所言,非為身也,忠誠亦可念,豈宜深罪之。」但移英州編管而已。當世罷政事,以諫議大夫知亳州,王克臣奪一官,丁諷落職、監無為軍酒稅,王安國追出身以來敕告,放歸田里,曉容勒歸本貫,其餘吏民有與俠交遊及饋送者 【 有與俠交遊及饋送者 「送」原作「之」,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皆杖臀二十,遠州編管。仍賜詔介甫慰諭,又以安禮權都檢正,以慰其心。 【 范堯夫、張次山、王孝先云】
王永年誣告叔皮謀作亂
三班使臣王永年者,宗室之婿,自南方罷官,押錢綱數千緡詣京師,私用千餘緡,冀妻家償之 【 冀妻家償之 長編卷二八0熙寧十年正月庚辰條「償」上有「為」字。】 ,其妻父叔皮不為償。三司督之急。永年知叔皮嘗於上元夜微步遊閭里 【 微步遊閭里 「閭」原作「閻」,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改。】 ,乃夜叩東府門告變 【 夜叩東府門告變 長編「變」下有「云」字。】 :「叔皮及弟叔敖私詣卜者 【 私詣卜者 「卜」原作「一□」,學海本作「某」,今據長編改。】 ,云已有天命,謀作亂,密造乘輿服御物已具。」詔開封府判官吳幾復按驗,皆無狀,永年引虛,病死獄中,方免叔皮。 【 公弼云】
楊繪竇卞因王永年事被貶
王永年,宗室叔皮之婿也,監金耀門文書庫。翰林學士楊繪、待制竇卞皆嘗舉之。永年盜賣官文書,得錢,費於娼家,畏其妻知之,偽立簿云:「買金銀若干遺楊內翰,若干遺竇待制。」亦嘗買繒帛及酒遺繪、卞及提舉京百司、集賢修撰張芻;繪受之,卞止受其酒,芻俱不受。又嘗召繪、卞飲於其家,令縣主手掬酒以飲卞、繪。縣主以永年盜官文書事白父叔皮,叔皮白宗正司,牒按其事,永年夜叩八位門告變,詔幾復按之。永年告變事今已明白 【 此句與上句語意不相銜接,兩句間當有脫漏。】 ,其盜官文書等事請付三司結絕 【 其盜官文書等事 「文書」原作「物」,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卷二八一熙寧十年三月甲戌條改。】 。既而三司使沈括奏:「事涉兩制,請付御史臺窮治。」皆奉旨依。知雜御史蔡確奏:「幾復不發摘卞、繪等贓汙,避事惜情。」熙寧十年五月,繪責授荊南節度副使,卞落職管勾靈仙觀,吳幾復知唐州。上以芻獨不受其饋遺,未幾,遷諫議大夫、知鄧州。 【 李南公、吳辨叔云】
宜用敦厚之人以變風俗
知制誥鄧潤甫上言:「近日群臣專尚告訐,此非國家之美,宜用敦厚之人以變風俗。」上嘉納之。尋有中旨,以陳述古為樞密直學士,宋次道為龍圖閣直學士。時熙寧八年十二月也。 【 王得臣云】
相州獄
韓魏公判相州,有三人為劫,為鄰里所逐而散。既而為魁者謂其徒曰:「自今劫人,有救者先殺之。」眾諾。他日,又劫一家,執其老嫗,搒捶求貨,鄰人不忍其號呼 【 不忍其號呼 「號」原作「傳」,據長編卷二八七元豐元年閏正月庚辰條改。】 ,來語賊曰:「此姥更無他貨,可惜搒死。」其徒即刺殺之。州司皆處三人死。刑房堂後官周清 【 刑房堂後官周清 「房」字原脫,據長編補。】 ,本江寧法司,後為三司大將,王介甫引置中書,且立法云:「若刑房能駁審刑、大理寺、刑部斷獄違法得當者,一事遷一官。」故刑房吏日取舊案,吹毛以求其失。清以此自大將四年遷至供備庫使、行堂後官事。相州獄已決數年 【 相州獄已決數年 以上七字原脫,據長編補。】 ,清駁之曰:「新法:凡殺人,雖已死,其為從者被執,雖經拷掠,苟能先引服,皆從按問欲舉律減四等 【 皆從按問欲舉律減四等 「四等」,長編作「一等」,本書卷十五介甫申明按問欲舉之法條作「二等」。】 。今盜魁既令其徒云 【 今盜魁既令其徒云 「徒」原作「從」,據上文及長編改,下同。】 ,有救者先殺之,則魁當為首,其徒用魁言殺救者則為從。又至獄先引服,當減等。而相州殺之,刑部不駁,皆為失入死罪。」事下大理,大理以為:「魁言有救者先殺之,謂執兵杖來鬥者也;今鄰人以好言勸之,非救也。其徒自出己意 【 其徒自出己意 「徒」原作「從」,據聚珍本、上文及長編改。】 ,手殺人,不可為從。相州斷是。」詳斷官竇平、周孝恭以此白檢正劉奉世,奉世曰:「君為法官,自圖之 【 自圖之 「之」字原脫,據長編補。】 ,何必相示?」二人曰:「然則不可為失入。」奉世曰:「君自當依法,此豈必欲君為失入邪?」於是大理奏:「相州斷是。」清執前議,再駁,復下刑部新官定。刑部以清駁為是,大理不服 【 大理不服 「服」原作「伏」,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改。】 。方爭論未決,會皇城司奏相州法司潘開齎貨詣大理行財枉法 【 相州法司潘開齎貨詣大理行財枉法 以上十五字原僅存「相開」二字,其餘全脫,據長編補。】 。初,殿中丞陳安民簽書相州判官日斷此獄 【 初殿中丞陳安民簽書相州判官日斷此獄 「初殿中丞陳安民」七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聞周清駁之,懼得罪,詣京師,歷抵親識求救。文潞公之子大理評事文及甫,陳安民之姊子、吳充卿之婿也。沖卿時為首相,安民以書召開云:「爾宜自來照管。」法司竭其家貲入京師,欲貨大理胥吏問息耗。相州人高在等在京師為司農吏,利其貨,與中書吏數人,共耗用其物,實未嘗見大理吏也。為皇城司所奏,言齎三千餘緡行求大理 【 齎三千餘緡行求大理 「行求」,長編作「賂」。】 。事下開封府,按鞫無行賂狀,惟得安民與開書。諫官蔡確知安民與沖卿有親,乃密言:「事連大臣,非開封可了。」乃移其獄下御史臺司,旬有數日 【 旬有數日 「有」字原脫,據學海本補。】 ,所按與開封無異。會沖卿在告,王珪奏令確共按之,辟寺丞劉仲弓推鞫,收大理寺詳斷官竇平、周孝恭等,枷縛暴於日中,凡五十七日,求其受賄事,皆無狀。
中丞鄧潤甫夜聞掠囚聲,以為平、孝恭等,其實他囚也。潤甫心非確所為慘刻,而力不能制。確引陳安民,置枷於前而問之,安民懼,具道嘗請求文及甫,及甫云已白丞相,丞相甚垂意。確得其辭,甚喜,遽欲與潤甫登對奏之,言丞相受請枉法,潤甫止之。明日,潤甫在經筵,獨奏:「相州獄事甚微,大理實無受賄事,而蔡確深探其獄,滋蔓不已,竇平等皆朝士,搒掠身無完膚,皆銜冤自誣。乞早結正。」上甚駭異。明日,確欲登對 【 確欲登對 長編卷二八九元豐元年四月乙巳條「對」下有「至殿門」三字。】 ,上使人止之,不得前。命諫官黃履、監察御史黃廉、御藥李舜舉同詣臺按驗。三人與潤甫、確坐簾下,約都不得語,引囚於前,讀示以所承之辭,令實則書實,虛則自陳冤。囚畏獄吏之酷,皆書款引實,驗拷掠之痕則無之,履等還奏。確又上言:「陳安民請求文及甫,事連宰相,鄧潤甫黨附執政,不欲推究,故早求結正。」上遂大怒,以潤甫為面謾,確為忠直。
元豐元年四月丙辰,潤甫落翰林學士、中丞,以右諫議大夫知撫州,告詞曰:「奏事不實,奉憲失中。言涉詆欺,內懷顧避。」中允、監察裏行上官均亦嘗上言確按獄深刻,降授光祿寺丞、知邵武軍光澤縣,告詞曰:「不務審克,苟為朋附,俾加閱實,不如所言。」確自右正言除右諫議、權中丞。確遂收文及甫繫獄。及甫懼,亦云嘗白丞相,言固是。又云嘗屬充卿子群牧判官、太常博士安持。確又收刑房檢正劉奉世。奉世先為樞府檢詳,充卿自樞府入相,奏為檢正,雅信重之。確令大理稱受奉世風旨出相州獄,奉世懼,亦云於起居日嘗受安持屬請。確又欲收安持 【 確又欲收安持 「確」字原脫,據長編卷二九0元豐元年六月辛酉條補。】 ,上不許,令即訊,安持恐被收,亦言嘗以屬奉世。時三司使李承之、副使韓忠彥皆上所厚,承之嘗為都檢正,忠彥,魏公之子也,確皆令囚引之。承之知之,數為上言確險詖之情,上意亦解,趣使結正。
六月乙丑,劉奉世落直史館,監當;吳安持奪一官,降監當;竇平追一官,勒停;周孝恭、文及甫衝替 【 竇平追一官勒停周孝恭文及甫衝替 「竇平」至「周孝恭」十字原脫,據長編補。】 ;陳安民追一官,勒停 【 陳安民追一官勒停 「一官勒」三字原脫,據長編補。】 ;韓忠彥贖銅十斤;自餘連坐者十餘人。周清遷一官。沖卿上表請退,及闔門待罪者三四,上輒遣中使召出令視事。確屢帥臺諫官登對,言罪吳安持太輕,上曰:「子弟為親戚所屬請,不得已而應之,此亦常事,何足深罪?卿輩但欲共攻吳充出之 【 欲共攻吳充出之 「吳充」原作「吳育」,據學海本及長編改。】 ,此何意邪?」以確所彈奏劄還之,言者乃止。 【 公廙、李舉之、王得臣、伯淳、馮如晦云】